Sunday, August 13, 2023

手記__史威登堡

Emanuel Swedenborg (伊曼纽·史威登堡)  Swedish theologian

维基百科: https://en.wikipedia.org/wiki/Emanuel_Swedenborg
  February 1688 – 29 March 1772

1699 (13歲) 進入了烏普薩拉大學學習。

1709 (23歲) 完成了學業。

1710 開始了他的歐洲各國旅程

     結識天文學家約翰•佛蘭斯蒂德、愛德蒙•哈雷、數學家亨利•薩維爾等。

1715 (27歲) 回瑞典。皇家礦務局的特別顧問,之后20年致力於自然科學和工程項目。

1716 出版 《北地代達羅斯》

1718 發表文章,試圖用微弱的震動或“震顫”來解釋精神和心理的現象。

1730 決心找出一種理論來解釋物質與精神的關系。

1734 出版3卷 《哲學和邏輯學著作集》

1734 首次提出 "星雲假說"

     進行了許多解剖學和生理學研究。第一個預知了神經元的概念。

     對大腦皮層、神經系統組織、腦脊髓液的定位、腦下垂體的功能、

     血管周隙、第四腦室以及人體特定區的結構等也有先見之明。

1735 出版三卷 《哲學和礦物學著作集》

1744 (56歲) 前往荷蘭,開始做奇怪的夢。一個不漏地記載所夢見的情景。

     經歷了不同的夢境和異象,有些非常愉快,有些則令人不安,這一直持續了六個月。

1850 這部日記在瑞典皇家圖書館被發現,《夢幻日記》(瑞典語:Drömboken)。

1745 著手寫作 《敬拜與上帝之愛》(拉丁語:De cultu et amore Dei)。

 

1745 (57歲)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穿白色長袍的男人出現在他的夢境中,

       對史威登堡說:他是上帝派來的使者,他要交給史威登堡一個使命。

1747 辭去了皇家礦務局的職務,並開始重新學習希伯來語。

1758 (13年)出版 《最后的審判》 提出了驚人的主張,

     ◇ 最后的審判,不是在物質世界,而是發生在靈界(World of Spirits),

     ◇ 這個靈界,在天堂與地獄的中間,所有人都通過這個靈界去天堂或地獄。

1758 自稱用特殊的冥想方式,由“天使”帶引下來往於靈界,

     花了13年的時間,拜訪在天堂地獄裡的人們,寫下了《天堂與地獄》。

1770 (+12年)完成了他最后的作品 《真正的基督教》(Vera Christiana Religio)

 

1759年之后,奇異體驗使他聲名鵲起。

  1759年7月19日  斯德哥爾摩火災

  1761年 瑞典王后要求他在靈界見到他的弟弟的事情告訴她

  1761年 荷蘭駐瑞典大使的收據。

  1772年3月29日 離世預言。

>> 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http://swedenborgstudy.org/
  中文版:
  《最后的审判》 http://swedenborgstudy.org/zhdsp0.html
  《天堂与地狱》 http://swedenborgstudy.org/hh00.html
  《灵魂和身体的相互作用》 http://swedenborgstudy.org/isb0.html

>> Swedenborg Foundation:  https://swedenborg.com/
  英文版: https://swedenborg.com/emanuel-swedenborg/writings/


脑洞乌托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Fnft_maEc8&t=1033s
  from 16:45 to 33:45

《最后的審判》

一、最后審判之日,並不意味著世界的毀滅                                         3

二、人類在地上的繁衍,將永不止息                                               4

三、天堂和地獄,皆來自人類                                                     6

四、自創世之初以來,所有曾生而為人且已離世者,要麼在天堂,要麼在地獄           9

五、最后的審判必發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所以必發生在靈界,而非世界         11

六、當教會走到盡頭時,最后的審判就會發生﹔當因沒有仁而沒有了信時,教會就走到盡頭 13

七、啟示錄所預言的一切,如今都已應驗                                           17

八、最后的審判,已經發生                                                       18

九、巴比倫及其毀滅                                                             21

十、先前的天及其廢除                                                           29

十一、世界和教會今后的狀態                                                     31

 

 

《天堂與地獄》  (簡釋本)

(上)天堂

  一、    主是天堂的上帝

  二、    主的神性創造了天堂

  三、    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對主的愛和對鄰舍的仁愛

  四、    天堂分為兩個國度

  五、    天堂有三層

  六、    天堂由無數社群構成

  七、    每個社群都是一個小型的天堂,每位天使都是一個最小的天堂

  八、    整個天堂呈人形

  九、    天堂裡的每個社群都呈現為人的形像

  十、    因此,每位天使都呈現為完整的人形

  十一、  因著主的神性人身,天堂在整體和局部上都呈現為人主及其神性人身

  十二、  天堂的一切事物與人的一切事物之間有對應關系

  十三、  天堂與地上的一切存在對應關系

  十四、  天堂的太陽

  十五、  天堂裡的光和熱

  十六、  天堂的四個方位

  十七、  天堂裡天使狀態的變化

  十八、  天堂裡的時間

  十九、  天堂的代表和表象

  二十、  天使的穿著

  二十一、天使的住地和住所

  二十二、天堂的空間

  二十三、天堂的形態決定著那裡的聯系和交流

  二十四、天堂的管理

  二十五、天堂裡的敬拜

  二十六、天使的大能

  二十七、天使的言語

  二十八、天使如何與世人交談

  二十九、天堂裡的文字

  三十、  天使的智慧

  三十一、天使的天真狀態

  三十二、天堂裡平安的狀態

  三十三、天堂與人類的結合

  三十四、天堂通過聖經(聖言)與人結合

  三十五、天堂和地獄都出自人類

  三十六、天堂裡的非基督徒或教會外的人

  三十七、天堂裡的孩子們

  三十八、天堂裡智慧人和簡單人

  三十九、天堂裡的富人和窮人

  四十、  天堂的婚姻

  四十一、天使的工作

  四十二、天堂的喜樂和幸福

  四十三、天堂浩瀚無垠

 

(中)靈人界

  四十四、靈人界和人死后的狀態

  四十五、每個人就內層而言都是一個靈

  四十六、人從死裡復蘇並進入永生

  四十七、人死后,是完整的人

  四十八、人死后,仍擁有一切感官,擁有他在世上的一記憶、思想和情感...

  四十九、人死后的狀態取決於他在世上的生活

  五十、  每個人生命的快樂在死后都轉變成相對應的事物

  五十一、人死后的第一個狀態

  五十二、人死后的第二個狀態

  五十三、人死后的第三個狀態,是將要進入天堂的人接受教導的狀態

  五十四、沒有人直接憑憐憫進入天堂

  五十五、過通往天堂的生活並不像人們想的那麼難

 

(下)地獄

  五十六、主掌管地獄

  五十七、主不將任何人投入地獄,但靈人自甘墮落

  五十八、凡在地獄裡的人,都處在源於"對自我之愛和對世界之愛"的邪惡,及其偽謬中

  五十九、地獄之火和咬牙切齒

  六十、  地獄靈人的惡毒和窮凶極惡的詭計

  六十一、地獄的外觀、位置和數量

  六十二、天堂與地獄之間的平衡

  六十三、通過天堂與地獄之間的平衡,人處在自由中

 

 

《靈魂和身體的相互作用》

  一、靈魂與身體的相互作用

  二、由於靈性流注源於秩序及其規律,它已經優先於其它兩種假設被學術界的有識之士承認和接受。

  三、有兩個世界,一個是靈人(spirit)和天使(angel)所在的靈界(spiritual world),

      另一個是世人所在的塵世(natural world)。

  四、靈界的存在和維持源自靈界的太陽﹔塵世的存在和維持源自塵世的太陽。

  五、靈界的太陽是純粹的愛,這愛是從耶和華上帝而來,祂在那太陽中。

  六、靈界太陽發出熱和光,發出的熱在本質上是愛,發出的光在本質上是智慧。

  七、那熱和光都流入人裡面,熱流入人的意志(will),在此產生愛的良善﹔

      光流入人的認知(understanding),在此產生智慧的真理。

  八、這兩者,即熱與光,或愛與智慧,從上帝聯合地流入人的靈魂,

      並由此流入他的心智、情感和思維,再從此流入身體的感官、言語和行為。

  九、塵世(自然界)的太陽是純粹的火,塵世通過它而存在並被維持。

  十、因此,從塵世的太陽產生的一切,包括它自己,是死的。

十一、靈性以自然為衣給自己穿上,好像人給自己穿衣服一樣。

十二、靈性事物被掩蔽在人裡面,使他成為有理性和道德的、因而成為靈性的自然人而生活。

十三、對流注的接受取決於人的愛和智慧的狀態。

十四、人的認知可以照著他理性的教化程度提升到光裡,也就是可以提升到天堂天使所在的智慧裡﹔

      同樣地,他的意志也可以照著他生活的行為提升到天堂的熱裡,也就是可以提升到愛裡。

      但是,意志的愛不會被提升,除非人願意並行出那些認知的智慧所教導的事情。

十五、動物在這方面完全不同。

十六、靈界有三個層級,塵世也有三個層級,這是迄今未知的,所有的流注都依照這三個層級進行。

十七、目的在第一層級,肇因在第二層級,結果(效果)在第三層級。

十八、這些事情顯明了靈性流注從起源到結果的性質

十九、關於這些,我補充一些難忘的見証。

二十、有人曾經問我怎樣從哲學家變成神學家的,

      我回答說,就像漁夫被主變成門徒和使徒一樣,我從少年時起就是一個屬靈的漁夫。

 

 

 

 

 

 

Monday, August 7, 2023

手記__勝義諦


T0316 佛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34】 宋 法護等譯 (1004~1058)

 

又復云何名入解諦善巧?

  此諦善巧復有四種,所謂苦智、集智、滅智、道智。

  云何苦智?謂不起蘊故,是為苦智。

  云何集智?謂離愛集故,是為集智。

  云何滅智?謂滅已不生故,是為滅智。

  云何道智?謂於平等法,無平等可得故,是名道智。

 

若菩薩於此四諦如是智慧而不作證成熟有情,說此是為諦善巧。

 

又諦善巧復有三種,所謂世俗諦、勝義諦、相諦。

  云何世俗諦?謂諸想像音聲、語言文字,乃至世間所行,是為世俗諦。

  云何勝義諦?謂心無所緣,況復文字,是為勝義諦。

  云何相諦?  謂諸相一相,一相無相,是為相諦。

 

彼菩薩,於世俗諦說無疲倦,於勝義諦不失正行,於相諦中隨順無相是真實相。

  說此是為菩薩於諦善巧。

 

又復一諦此無二種,所謂寂諦,

  此實一諦,於諸平等及不平等,而能隨轉真妙作用,而能獲得於諦善巧。

 

 

T0397 大方等大集經【卷28】 北涼 曇無讖譯 (414~426)

 

復有三諦。何等三?俗諦、第一義諦、相諦。

  云何俗諦?    若世間所用語言、文字、假名法等。

  云何第一義諦?乃至無有心行,何況當有言語文字。

  云何相諦?    觀一切相同於一相,一相者即是無相。

 

菩薩隨順俗諦而不厭倦,觀第一義諦而不取證,觀諸相諦一相無相,

  是名菩薩觀諦方便。

 

 

T1579 瑜伽師地論【卷92】 彌勒菩薩說 唐 玄奘譯 (646~648)

 

復次,有二法見。一、有為法見,二、無為法見。

有為法見者,

  謂如有一,於諦依處及諦自性皆如實知。

  云何名為諦所依處?謂名色及人天等有情數物。

  云何為諦?        謂世俗諦及勝義諦。

  云何世俗諦?

    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假想安立我或有情,乃至命者及生者等。

    又自稱言: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

    又起言說,謂如是名,乃至如是壽量邊際,廣說如前。

    當知此中,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說,所有性相作用差別,名世俗諦。

  云何勝義諦?

    謂即於彼諦所依處有"無常性",廣說乃至有"緣生性",如前廣說。

    如無常性,有"苦性"等,當知亦爾。

 

  若於如是世俗、勝義諦所依處,

    其世俗諦如實了知是世俗諦,其勝義諦如實了知是勝義諦,

    如是名為「有為法見」。

 

  若有成就有為法見苾芻,齊此言說滿足。

 

云何名為無為法見?

  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已得二種諦善巧者,

  由此善巧增上力故,於一切依等盡涅槃深見寂靜,其心趣入,如前廣說乃至解脫。

  如是名為無為法見。

 

  若有成就無為法見苾芻,齊此言說滿足。

 

又此法見,當知三種補特伽羅皆得成就。

  一者、異生,法隨法行,已得定心,博識聰敏,能如正理觀察諸法。

  二者、有學,已見諦迹。

  三者、無學,諸漏永盡。

 

 

大智度論.卷一.龍樹造.鳩摩羅什譯

 

復次,佛欲說第一義悉檀相故,說是《般若波羅蜜經》。

  有四種悉檀:

    一者、世界悉檀,

    二者、各各為人悉檀,

    三者、對治悉檀,

    四者、第一義悉檀。

 

四悉檀中,一切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皆是實,無相違背。

佛法中,有以世界悉檀故實,有以各各為人悉檀故實,有以對治悉檀故實,有以第一義悉檀故實。

 

有世界者,

  有法從因緣和合故有,無別性。

  譬如車,轅、軸、輻、輞等和合故有,無別車。

  人亦如是,五眾和合故有,無別人。

  若無世界悉檀者,佛是實語人,

  云何言「我以清淨天眼,見諸眾生隨善惡業死此生彼受果報;

          善業者生天人中,惡業者墮三惡道」?

  復次,經言:「一人出世,多人蒙慶,福樂饒益,佛世尊也。」

  如《法句》中說:「神自能救神,他人安能救!神自行善智,是最能自救。」

  如《瓶沙王迎經》中佛說:「凡人不聞法,凡人著於我。」

  又《佛二夜經》中說:「佛初得道夜,至般涅槃夜,是二夜中間所說經教,一切皆實不顛倒。」

  若實無人者,佛云何言「我天眼見眾生」?

  是故當知有人者,世界悉檀故,非是第一義悉檀。

 

問曰:第一悉檀是真實,實故名第一,餘者不應實。

答曰:不然!

  是四悉檀各各有實,如如、法性、實際,世界悉檀故無,第一義悉檀故有。

  人等亦如是,世界悉檀故有,第一義悉檀故無。

  所以者何?人五眾因緣有故有是人等。

    譬如乳,色、香、味、觸因緣有故有是乳;若乳實無,乳因緣亦應無。

    今乳因緣實有故,乳亦應有;非如一人第二頭、第三手,無因緣而有假名。

    如是等相,名為世界悉檀。

 

云何各各為人悉檀者?

  觀人心行而為說法,於一事中,或聽或不聽。

  如經中所說:「雜報業故,雜生世間,得雜觸、雜受。」

  更有《破群那經》中說:「無人得觸,無人得受。」

 

問曰:此二經云何通?

答曰:以有人疑後世,不信罪福,作不善行,墮斷滅見;

  欲斷彼疑,捨彼惡行,欲拔彼斷見,是故說雜生世間、雜觸、雜受。

  是破群那計有我有神,墮計常中。

  破群那問佛言:「大德!誰受?」若佛說「某甲某甲受」,便墮計常中,

  其人我見倍復牢固,不可移轉,以是故不說有受者、觸者。

  如是等相,是名各各為人悉檀。

 

對治悉檀者,

  有法對治則有,實性則無。

  譬如重熱膩酢、醎藥草飲食等,於風病中名為藥,於餘病非藥;

    若輕冷甘苦、澁藥草飲食等,於熱病名為藥,於餘病非藥;

    若輕辛苦澁、熱藥草飲食等,於冷病中名為藥,於餘病非藥。

  佛法中治心病亦如是:

  不淨觀思惟,

    於貪欲病中,名為善對治法;於瞋恚病中,不名為善,非對治法。

    所以者何?觀身過失,名不淨觀;若瞋恚人觀過失者,則增益瞋恚火故。

  思惟慈心,

    於瞋恚病中,名為善對治法;於貪欲病中,不名為善,非對治法。

    所以者何?慈心於眾生中求好事、觀功德;若貪欲人求好事、觀功德者,則增益貪欲故。

  因緣觀法,

    於愚癡病中,名為善對治法;於貪欲、瞋恚病中,不名為善,非對治法。

    所以者何?先邪觀故生邪見,邪見即是愚癡。

 

  問曰:如佛法中說十二因緣甚深,

    如說:「佛告阿難:『是因緣法甚深,難見難解,難覺難觀,細心巧慧人乃能解。』」

    愚癡人於淺近法,猶尚難解,何況甚深因緣?

    今云何言「愚癡人應觀因緣法」?

 

  答曰:愚癡人者,非謂如牛羊等愚癡;

    是人欲求實道,邪心觀故,生種種邪見。

    如是愚癡人,當觀因緣,是名為善對治法。

    若行瞋恚、婬欲人,欲求樂、欲惱他,於此人中,非善非對治法;

      不淨、慈心思惟,是二人中,是善是對治法。

      何以故?是二觀能拔瞋恚、貪欲毒刺故。

 

  復次,著常顛倒眾生,不知諸法相似相續有;

    如是人觀無常,是對治悉檀,非第一義。何以故?一切諸法自性空故。

    如說偈言:「無常見有常,是名為顛倒;空中無無常,何處見有常?」

 

  問曰:一切有為法,皆無常相應,是第一義,云何言無常非實?

    所以者何?一切有為法生住滅相,前生.次住.後滅故,云何言無常非實?

  答曰:

    有為法不應有三相。何以故?三相不實故。

    若諸法生住滅是有為相者,今「生」中亦應有三相,

      生是有為相故;如是一一處亦應有三相,是則無窮,

      住滅亦如是。

    若諸生住滅各更無有生住滅者,不應名有為法。何以故?有為法相無故。

    以是故,諸法無常,非第一義。

 

  復次,若一切實性無常,則無行業報。

    何以故?無常名生滅失故,譬如腐種子不生果。

    如是則無行業,無行業云何有果報?

    今一切賢聖法有果報,善智之人所可信受,不應言無。

    以是故,諸法非無常性。

    如是等無量因緣說,不得言諸法無常性。

 

  一切有為法無常,苦、無我等亦如是。

  如是等相,名為對治悉檀。

 

第一義悉檀者,

  一切法性,一切論議語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別破散;

  諸佛、辟支佛、阿羅漢所行真實法,不可破,不可散。

  上於三悉檀中所不通者,此中皆通。

 

問曰:云何通?

答曰:所謂通者,離一切過失,不可變易,不可勝。

  何以故?除第一義悉檀,諸餘論議,諸餘悉檀,皆可破故。

  如《眾義經》中所說偈:「

    各各自依見,戲論起諍競;若能知彼非,是為知正見。

    不肯受他法,是名愚癡人,作是論議者,真是愚癡人。

    若依自是見,而生諸戲論,若此是淨智,無非淨智者。」

 

此三偈中,佛說第一義悉檀相。

  所謂世間眾生自依見、自依法、自依論議而生諍競;

  戲論即諍競本,戲論依諸見生。

  如說偈言:「

    有受法故有諸論,若無有受何所論?

    有受無受諸見等,是人於此悉已除。」

 

  行者能如實知此者,

    於一切法、一切戲論,不受不著,不見是實,不共諍競,能知佛法甘露味。

    若不爾者,則謗法。

 

  若不受他法,不知不取,是無智人。

    若爾者,應一切論議人皆無智。何以故?各各不相受法故。

    所謂有人自謂法第一義淨,餘人妄語不淨。

    譬如世間治法,

      故治法者,刑罰殺戮,種種不淨,世間人信受行之,以為真淨;

      於餘出家善聖人中,是最為不淨。

    外道出家人法,

      五熱中一腳立、拔髮等,尼犍子輩以為妙慧,餘人說此為癡法。

      如是等種種外道出家、白衣婆羅門法,各各自以為好,餘皆妄語。

    是佛法中

      亦有犢子比丘說:「如四大和合有眼法,如是五眾和合有人法。」

    《犢子阿毘曇》中說:「

          五眾不離人,人不離五眾,不可說五眾是人、離五眾是人,

          人是第五不可說法藏中所攝。」

    說一切有道人輩言:「

          神人,一切種、一切時、一切法門中求不可得,譬如兔角龜毛常無。

          復次,十八界、十二入、五眾實有,而此中無人。」

    更有佛法中方廣道人言:「一切法不生不滅,空無所有,譬如兔角龜毛常無。」

    如是等一切論議師輩,自守其法,不受餘法,此是實,餘者妄語。

    若自受其法,自法供養,自法修行,他法不受、不供養,為作過失。

    若以是為清淨得第一義利者,則一切無非清淨。何以故?彼一切皆自愛法故。

 

問曰:若諸見皆有過失,第一義悉檀何者是?

答曰:過一切語言道,心行處滅,遍無所依,不示諸法。

  諸法實相,無初、無中、無後,不盡、不壞,是名第一義悉檀。

  如摩訶衍義偈中說:「

    語言盡竟,心行亦訖;不生不滅,法如涅槃。

    說諸行處,名世界法;說不行處,名第一義。

    一切實一切非實,及一切實亦非實,

    一切非實非不實,是名諸法之實相。」

 

  如是等處處經中說第一義悉檀。

  是義甚深,難見難解,佛欲說是義故,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B0065 菩提道次第略論【卷6】 宗喀巴著 邢肅芝譯

 

亥二 斷諍。

 

設佛如所有智得勝義諦者,

  如入論疏云:「

    若云如彼諸相自性,非是即無所見,是則如何照見彼等,

    此雖是諦,然由不見理趣而照彼等。

    謂全無所照,說為見真實。」

 

  就能知智說,

    勝義諦是又超越一切智之境,於佛地中,心及心所所行畢竟滅亡,

    若是佛不見蘊等,豈不與釋十力時所說遍知一切法而相違背。

 

  此中,

    所謂由不見理趣而見者,非謂於任何境全不照見,

    是說若由無明障翳力故,於此等所緣本有真實性,

    簡別聖者,須以三摩地無漏智為緣,即由彼等全無所見之門,照見彼等真實。

    以所破若有,即從堪為所緣而不緣,是建立破所破,

    云無所見,即是勝見,亦如是知。

 

  此復攝頌云:「

    不見色等愛等亦不見,想既不見思亦無所見,

    設若不見識及心意三,此是見法善逝如來說,

    云見虛空有情徧宣說,虛空如何可見故是假,

    如是見法亦復如來說,見就譬喻是故不可說。」

 

  義謂不見者五蘊,見者是法,故見真實義亦同,若誰見緣起即是見法,

    又如虛空唯是破有礙觸,見或了達,

    若有所破障礙,僅緣其堪為緣者,不見其礙,道理相同,

    此復見者虛空,不見者障礙,見真實性,

 

  頌末二句所破。所云不見五蘊者,

    是就無漏等至所見真實性,不見有法而說。

 

  入中論又云:「諸天子!

    勝義諦者,具一切相勝,是超越一切智之境,

    勝義諦如何,非如言詮。」

 

  此釋勝義諦時,

    謂心不見境及有境各各所現,即是能所雙亡,非說佛不通達勝義。

 

  入論疏亦云:「於事不觸有作性,唯是現証自性;佛於即此了知,名之為佛。」

    即就佛之如所有智所見真實,不觸依他,專了法性,

    又心心所行境滅者,即是現証真實時,滅除分別行境之義,非說無心心所。

 

  明句論云:「分別若是心行境,遠離此故,此真實性即是無分別。」

  又如經云:「云何勝義諦?若心行境全無,文字亦何所須?」

  入論疏云:「所謂心無所行義,是說無有分別所行。」

 

  又有學聖者等至時,非畢竟滅,佛位乃是究竟。

  又論疏云:「

    若無自性,諸佛子等為通達故,前行則無義利,既是心相應修,如是彼等自性又復如何?

    彼非新作,又全不待他,是淨離無明障翳智所証性,

    此是有耳誰云是無,若是無者,是為何事,

    菩薩修習波羅密多道,為証法性故,菩薩故起百刧難行。」

 

  又云:

    善男子,若勝義非有,不僅所修梵行無義,即如來出世亦成無義,

    立有勝義,故說諸菩薩等善巧勝義。

    此謂勝義諦若無,所為究竟清淨湼槃事,加行無義。

      所調因無所証,佛為令其通達,故出現於世,是亦無義,

 

  諸大菩薩於勝義諦非為善巧,故引經教証成勝義諦有,

  此派所說勝義諦非所了知,聖者等至且無通達真實智者,唯是顛倒之論。

 

  又論疏云:「

    故從假立,說証真實,諸法實性非是少分少分所知,以能所知兩即無生故。」

 

  此中所說第一義,

    就慧及真實性二者分為境及有境,而立通達真實者,

    是於世俗智上建立,非就勝慧上建立之義。

 

  云能知無生,即自性無生義,如於水安立水。

  云勝智之境即真實,心心所不轉,唯身現証者,

    謂當現証之所作業即真實性,能緣之智為能証之能作,

      圓滿受用身是現証真實之作者,正徧知者。

    至於現証道理,如前所釋,即是違滅心心所顛倒所行。

 

  論疏解云:「

    即彼智身,能現証身,離心心所,有寂靜性,

    佛若不見蘊等,其盡所有智,及一切盡所有事,是為增益,

    以有而佛不徧知兩相違故。故盡所有智必照盡所有事。」

 

  本派不說無相照了,以就相顯現說,

  盡所有照見境相亦有二種,

    一者.不為無明習氣所染佛相好等,

    一者.為無明習氣所染不淨器世,

 

  此中

    初者於佛地中,無所破事,

    次者於佛地中因倒即是破,照見道理,謂佛相好,

 

  若在未斷無明之補特伽羅所見,

    如其自相不實,於彼所照,其境非因無明習氣力故所生因相,

    是彼能緣心因無明習氣薰染力故而現,

    此者唯於他有情前如是見,非能緣見於彼,以就本身如是見故。

 

  就佛盡所有智,已斷無明而言色聲等是自相不實,

 

  又此中觀照之義,

    是就俱有無明薰染之補特伽羅,唯見此等,即是見佛,不觀待他,非就佛自照,

    故雖色等無自性,就有情所見佛智亦俱無明,

    有情之前如是見故。於彼有情,不待於彼,

    而就佛前,由如是照,則不是智,彼中所見,無有錯義,

 

  此者,

    在智上,雖非從有染見,而由彼智,是為須知一切所知之要,

    如是真正盡所有智者,

      見一切事無我,見無自性,如假如幻,不見實有,諸有無明相應者,

      其見分智,於此照見,唯見實有顯現。

 

  六十正理論云:「於事諸善巧,見事是無常,欺誑法集空,無我寂靜相。」

  其釋亦云,到彼岸者如是照見。

 

  二諦論云:「觀察體寂靜,如何見唯此,所依一切生,一切智現証。」

    謂一切盡所有全於現証地見,

      如云:「何時無所見,能所知主宰,此各相無生,堅住故不起。」

    此說從寂滅三摩地起時,能所雙照亦不起,

 

  此與所許根本智、後得智,兩者雖似有違而實無違,

  以見真實性智,及見盡所有智,二者雖是一體,

    而觀待種種境謂如理智,及世俗智兩者所趣,少分亦不相違故。

    又見境時,在同一有法上,

      雖有如理智及世俗量兩者所證理趣不同,而無少分相違,是依善了,

    又果位時二智量境,不僅如是,即於境上,二量何趣,

      若善了知,雖未定解各各境,而於能緣二者,境不能順,亦能了知,

    此為二諦因相細處,亦當了知。

 

戌三 勝義之差別。

 

  如入論疏云:

    空性廣分之有十六空,

    中分之有有事空,無事空,自性空,他性空四,

    畧分之有補特伽羅無我及法無我二者,

 

  他論有說正勝義及隨順勝義二者,

  中觀顯論云:「即此無生,亦順勝義,故名勝義,非正勝義。」

    以正勝義,是超越一切戲論故。

 

  中觀莊嚴論亦云:「隨順勝義故,此亦名勝義。」

    正勝義是離一切戲論聚,二諦論亦如是說。

 

  二諦論自釋及中觀莊嚴論則云:「勝義破生等就世俗說。」

    此等若就先諸大德所許則將勝義諦分為是非二類,

    於色等上,勝義即是破生等之空性,是前一類,

    不論何心均不堪為境,許非所知故,是後一類,

    茲非同彼等之義,以法性境,雖須作為勝義,而有境如理智,亦多說為勝義。

 

  如二諦論云:「無倒如理是勝義。」

  中觀顯論亦云:「凡於勝義說名無生等者,義許是此,

    以凡從正聞思修所生慧,即是無倒有境故,名曰勝義。」

 

  是此勝義故,就如理智又分二種,

    一者聖者等持不作分別無分別智,

    二者依因而起稱量真實俱有分別之如理智等。

 

  分別熾燃論云:「即於勝義有無分別智及後得智二。」

  中觀顯論亦云:「所謂二種勝義之二者,密意是一。」

    而釋二種勝義,不就能緣,唯就所緣勝義境,並非論義。

    此中初義,當於真實轉時,

      在自境上能斷諦及能所雙現之戲論聚,是正勝義,亦即所謂超越一切戲論義。

    第二義者,

      在自境上雖能遮止諦實戲論,但不能斷能所雙現之戲論,

      此謂出世間勝義,及順隨順相勝義。

 

  就色等勝義遮止生等之勝義境上,亦須二種理趣解釋,

    其一就無分別如理智前,於境空性,離二俱戲論之正勝義,

    其二就有分別如理智前,僅離一分戲論,謂之非離雙俱之正勝義,非云非真勝義諦。

 

  是以

    一類師說,除離一切雙現戲論,謂之諦空,即無離一切戲論所現諦空,

    因若是勝義諦,須離一切雙現戲論者。並非論義。

 

 

 

 

T1522 十地經論【卷8】 天親菩薩造 後魏 菩提流支等譯 (508~508)

 

經曰:是菩薩復作是念:不如實知諸諦第一義故名為無明,

  無明所作業果是名為行,依行有初心識,與識共生有四受陰名為名色,名色增長有六入,

  根塵識三事和合生有漏觸,觸共生故有受,受染著故名愛,愛增長故名取,

  從取起有漏業名有,有業有果報名生,生陰增長衰變名為老,老已陰壞名為死,

  死別離時愚人貪著心熱名為憂,發聲啼哭名為悲,五根相對名為苦,意根相對名為憂,

  憂苦轉多名為惱。如是但有苦樹增長無有作者。

  菩薩作是念:若有作者則有作事,若無作者則無作事,第一義中無有作者、無有作事。

 

論曰:是中無明所作業果者,所謂名色。

  於中識者,彼依止故、名色與識共生故、識名色迭互相依故。

  若無作者,於中分別作事亦無,此說因緣集有分。自體無作事故,

  是名有分次第因緣集觀應知。

 

云何第一義諦差別?

  如是證第一義諦,則得解脫彼觀故。

  經曰:是菩薩作是念: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

  論曰:但是一心作者,一切三界唯心轉故。

 

云何世諦差別?

  隨順觀世諦即入第一義諦。

  此觀有六種:

    一、何者是染染依止觀;    二、因觀;

    三、攝過觀;              四、護過觀;

    五、不厭厭觀;            六、深觀。

  是中染依止觀者,因緣有分依止一心故。

 

 

Wednesday, July 26, 2023

定慧相資歌__永明智覺

祖教宗中有二門,十度萬行稱為尊。初名止觀助新學,後成定慧菩提根。

唯一法,似雙分,法性寂然體真止,寂而常照妙觀存。

 

定為父,慧為母,能孕千聖之門戶,增長根力養聖胎,念念出生成佛祖。

定為將,慧為相,能弼心王成無上,永作群生證道門,即是古佛菩提樣。

        定如月,光爍外道邪星滅,能挑智炬轉分明,滋潤道芽除愛結;

        慧如日,照破無明之暗室,能令邪見愚夫禪,盡成般若波羅蜜。

 

少時默,剎那靜,漸漸增修成正定,諸聖較量功不多,終見靈臺之妙性。

瞥聞法,纔歷耳,能熏識藏覺種起,一念回光正智開,須臾成佛法如是。

禪定力,不思議,變凡為聖剎那時,無邊生死根由斷,積劫塵勞巢穴墮。

湛心水,淨意珠,光吞萬像爍千途,抉開己眼無瑕翳,三界元無一法拘。

覺觀賊,應時剋;攀緣病,倏然淨;蕩念垢兮洗惑塵,顯法身兮堅慧命。

 

如斷山,若停海,天翻地覆終無改,瑩似琉璃含寶月,倏然無寄而無待。

般若慧,莫能量,自然隨處現心光,萬行門中為導首,一切時中稱法王。

竭苦海,碎邪山,妄雲卷盡片時間,貧女室中金頓現,壯士額上珠潛還。

斬癡網,截欲流,大雄威猛更無儔,能令鐵床銅柱冷,頓使魔怨業果休;

和諍訟,成孝義,普現群生諸佛智,邊邪惡慧盡朝宗,螻蟻鯤鵬齊受記。

 

        偏修定,純陰爛物刳正命,若將正慧照禪那,自然萬法明如鏡;

        偏修慧,純陽枯物成迂滯,須憑妙定助觀門,如月分明除霧翳。

勸等學,莫偏修,從來一體無二頭,似禽兩翼飛空界,如車二輪乘白牛。

即向凡途登覺岸,便於業海泛慈舟。

 

或事定,制之一處無不竟;或理定,唯當直下觀心性。

或事觀,明諸法相生籌算;或理觀,頓了無一無那畔。

定即慧,非一非二非心計;慧即定,不同不別絕觀聽。

或雙運,即寂而照通真訓;或俱泯,非定非慧超常準。

 

一塵入定眾塵起,般若門中成法爾。童子身中三昧時,老人身分談真軌。

能觀一境萬境同,近塵遠剎無不通。真如路上論生死,無明海裏演圓宗。

眼根能作鼻佛事,色塵入定香塵起。心境常同見自差,誰言不信波元水。

非寂非照絕言思,而寂而照功無比;權實雙行闡正途,體用更資含妙旨。

 

勸諸子,勿虛棄,光陰如箭如流水,散亂全因缺定門,愚盲秪為虧真智。

真實言,須入耳,千經萬論同標記,定慧全功不暫忘,一念頓歸真覺地。

定須習,慧須聞,勿使靈臺一點昏。合抱之樹生毫末,積漸之功成寶尊。

獼猴學定生天界,女子纔思入道門。自利利他因果備,若除定慧莫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