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不以言語文字敘述,人不能得知。
敘實有多方
世間可見事,雖有例外,該事仍然為真。
思量可比的邏輯,雖有可見不可見,該邏輯推理應視為真。
先賢所說,雖不可見亦非邏輯,該說唯信以真。
中論取第二者,邏輯推理。
若有論為真,應該經得起推敲。
雖眼不可見,應可以邏輯思唯可得。
雖唯破不立,然有說不立的理由
破異法:
取因緣"諸"所依處,譬如
為同?為異? 為是?非是? 為自?非他? 為即?為離?
二俱有過,則破彼論。
下舉三例:
《中論》觀行品
《瑜伽師地論》卷七.宿作因論者
《首楞嚴經》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中論》觀行品 第十三
九偈
• 如佛經所說,虛誑妄取相,諸行妄取故,是名為虛誑。
• 虛誑妄取者,是中何所取?佛說如是事,欲以示空義。 • 諸法有異故,知皆是無性;無性法亦無,一切法空故。
• 諸法若無性,云何說嬰兒,乃至於老年,而有種種異?
• 若諸法有性,云何而得異?若諸法無性,云何而有異。 • 是法則無異,異法亦無異,如壯不作老,老亦不作壯。
• 若是法即異,乳應即是酪;離乳有何法,而能作於酪?
• 若有不空法,則應有空法;實無不空法,何得有空法?
• 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 前二偈
青木解釋 佛經中說:「虛誑者,即是妄取相;第一實者,所謂涅槃,非妄取相。」 以是經說故,當知「有諸行虛誑妄取相」。 ▶ 非涅槃者,諸行妄取 若妄取相法即是虛誑者,是諸行中為何所取? ▶ 取了什麼? 佛如是說,當知說空義。 ▶ 取了個空! 為什麼? 於是「云何知一切諸行皆是空?」 諸行生滅不住,無自性故空。 ▶ 性由相得 諸行名五陰,從行生故五陰名行,是五陰皆虛妄、無有定相。 ▶ 行由五陰得 何以五陰無有定相? 舉例:眼見 嬰兒→童子→壯年→老年 各各色相,為同?為異? 二俱有過! 若同,則四色為同色,應唯一名字「嬰兒」,不說另有童子、壯年、老年。 若異,則嬰兒不是童子;嬰兒是某甲生,而童子不應是某甲生,不合道理! 有人刁難:色雖不定,嬰兒色滅已,相續更生,乃至老年色,則無有如上過。 應次第辯說:相續生者,為滅已,相續生?為不滅,相續生? 若色滅,云何有相續?以無因故。如薪可燃,火滅故無有相續。 若不滅而相續者,則色不滅,常住本相,亦無相續。 (小白:或說生後方滅,則應一時有多相) 難者救曰:我不說滅不滅故相續生,但說「不住.相似生」,故言相續生。 … 受亦如是,想亦如是,行亦如是。 … 次二偈半 諸法有異故,知皆是無性;無性法亦無,一切法空故。
諸法若無性,云何說嬰兒,乃至於老年,而有種種異?
諸法若有性,云何而得異? 諸法無性故虛誑,虛誑故空。
諸法無性。何以故?諸法雖生,不住自性,是故無性。 (若有自性,而不能住) 如嬰兒定住自性者,不應次第相續有異相現。 (相異則性異;相異而性一則無名以定物) 而嬰兒次第匍匐乃至老年,是故說「見諸法異相,故知無性」。 諸法無性,即有無性法。云何「無性法亦無」? 答:若無性,云何有法?云何有相? 何以故?無有根本故。 但為破性,故說無性。 (不以我說而謂有,如我說兔角龜毛) 無性法若有者,不名一切法空;若一切法空,云何有無性法? 難:諸法若無性,則不應有異相?而今有異相! (若無性則不應相異,所以無性是錯) 答:若諸法決定有性,云何可得異? (那有性也不應相異,所以有性是錯,too) 性,名決定有,則不可變異。 如真金不可變;又如暗性不變為明,明性不變為暗。 次二偈半 若諸法無性,云何而有異。
是法則無異,異法亦無異,如壯不作老,老亦不作壯。 若是法即異,乳應即是酪;離乳有何法,而能作於酪? 諸法無性,云何而有異? (異相是如何產生的呢?) 若法有異者,則應有異相。 為即是法異?為異法異?是二不然。 (自己變,異法變,都不行!) 法異:若是法即異,乳應即是酪 若法即異,則不須因緣,乳應即是酪。是事不然。
壯應即老 ,而壯實不作老; 異法異:離乳有何法,而能作於酪? 若由“異”法變出來,應有他物亦由異法變出酪來。然而沒有! 若由異法異,何不由老變壯?老從不變壯。 次二偈 若有不空法,則應有空法;實無不空法,何得有空法? 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 然!有人智慧鈍故, 於空生見,或謂有空、或謂無空,因有無還起煩惱。
若以空化此人者,則言:「我久知是空,若離是空,則無涅槃道。」 謂:破是破異,猶有空在,空即是法。 解:若有不空法,以相對因而言,故應有空法。 之前,種種因緣破諸不空法,不空法無故則無相待,無相待故,何有空法?
大聖為破六十二諸見,及無明、愛等諸煩惱,故說空。 以空破不空,而證不空非有。 空,是相待而說,而此空非有。 如經說「離空無相無作門得解脫」者,但有言說。
譬如有病,須服藥可治,若“藥復為病”則不可治。 病好了,但覺得不吃藥就會病再回來。 (這樣救不了!) |
《瑜伽師地論》卷七宿作因論者
猶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廣說如經: 「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者。謂現所受苦。 皆由宿作為因者。 謂由宿惡為因。
由勤精進吐舊業故者。謂由現法極自苦行。
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者。謂諸不善業。
如是於後不復有漏者。謂一向是善性故說後無漏。
由無漏故業盡者。 謂諸惡業。
由業盡故苦盡者。 謂宿因所作,及現法方便所招苦惱。
由苦盡故得證苦邊者。謂證餘生相續苦盡」。 謂無繫外道,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 教如前說。 理者。猶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由見現法士夫作用不決定故。 所以者何?彼見世間,雖具正方便而招於苦;雖具邪方便而致於樂。
彼如是思:「 若由現法士夫作用為彼因者,彼應顛倒。
由彼所見非顛倒故,是故彼皆以宿作為因。」
由此理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現法方便所招之苦,為用宿作為因?為用現法方便為因?」 若用宿作為因者。
汝先所說:「由勤精進吐舊業故,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如是於後不復有漏」。
乃至廣說,不應道理。 若用現法方便為因者。 汝先所說:「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皆由宿作為因」,不應道理。 如是,現法方便苦,宿作為因故、現法士夫用為因故,皆不應道理。 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我今當說"如實因相"。 或有諸苦唯用宿作為因。猶如有一,自業增上力故,生諸惡趣或貧窮家。 或復有苦雜因所生。謂如有一,因邪事王,不獲樂果而反致苦。 如事於王,如是由諸言說.商賈等業、由事農業、由劫盜業,或於他有情作損害事。 若有福者,獲得富樂;若無福者,雖設功用而無果遂。 或復有法,純由現在功用因得。 如新所造引餘有業;或聽聞正法,於法覺察;或復發起威儀業路;或復修學工巧業處。 如是等類,唯因現在士夫功用。 |
《首楞嚴經》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色 |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及諸泉池。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色生眼見?眼生色相? 阿難! 若復眼根生色相者, 見空非色,色性應消,消則顯發一切都無。 色相既無,誰明空質?空亦如是。 若復色塵生眼見者, 觀空非色,見即消亡,亡則都無,誰明空色? 是故當知,見與色空俱無處所,即色與見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
聲 |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食辦擊鼓,眾集撞鐘,鐘鼓音聲,前後相續。 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聲來耳邊?耳往聲處? 阿難! 若復此聲來於耳邊, 如我乞食室羅筏城,在祇陀林則無有我。 此聲必來阿難耳處,目連迦葉應不俱聞。 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門,一聞鐘聲,同來食處。 若復汝耳往彼聲邊, 如我歸住祇陀林中,在室羅城則無有我。 汝聞鼓聲,其耳已往擊鼓之處,鐘聲齊出,應不俱聞。何況其中象馬牛羊種種音響? 若無來往,亦復無聞。 是故當知,聽與音聲俱無處所。即聽與聲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
香 |
阿難!汝又嗅此鑪中栴檀,此香若復燃於一銖,室羅筏城,四十里內同時聞氣。 於意云何?此香為復生栴檀木,生於汝鼻?為生於空? 阿難! 若復此香生於汝鼻, 稱鼻所生,當從鼻出;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栴檀氣? 稱汝聞香,當於鼻入;鼻中出香,說聞非義。 若生於空,空性常恒,香應常在,何藉鑪中爇此枯木? 若生於木,則此香質,因爇成煙。若鼻得聞,合蒙煙氣, 其煙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內,云何已聞? 是故當知,香鼻與聞俱無處所,即嗅與香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
味 |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鉢,其間或遇酥酪醍醐,名為上味。 於意云何?此味為復生於空中?生於舌中?為生食中? 阿難! 若復此味生於汝舌, 在汝口中只有一舌,其舌爾時已成酥味,遇黑石蜜,應不推移。 若不變移,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非多體,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若生於食,食非有識,云何自知? 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預於汝名味之知? 若生於空,汝噉虛空,當作何味?必其虛空。 若作鹹味,既鹹汝舌亦鹹汝面,則此界人同於海魚,既常受鹹了不知淡。 若不識淡亦不覺鹹,必無所知,云何名味? 是故當知,味舌與嘗俱無處所,即嘗與味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
觸 |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 於意云何?此摩所知,誰為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 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 若在於頭,手則無用。云何名觸? 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 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 若一體者,觸則無成;若二體者,觸誰為在? 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應虛空與汝成觸。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
法 |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 阿難! 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 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 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於汝? 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煖及虛空相,當於何在? 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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