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5, 2024

南傳律儀

南傳上座部佛教律儀研習會__覓寂比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N3_ldkXr-g

https://smz20121215.pixnet.net/blog/post/42818738-南傳上座部佛教的菩薩道思想

 

覓寂比丘  Ven.Bhikkhu Santagavesaka

  1967  生於台灣

  1992  出家

  1995  赴泰國、馬來西亞等地參學

  1997  返台研究巴利聖典和禪修

  2001  赴斯里蘭卡‧龍樹林參學

  2003  返回緬甸帕奧禪林

  2006  返台開始編譯巴利聖典

譯著:

《南傳佛教在家居士須知》 《比庫巴帝摩卡》 《比庫常用作持》

《南傳大藏經選譯》 《小誦經註》 《疑惑度脫》

 

覓寂 201595

在台北師範大學國際會議廳「南傳上座部佛教律儀研習會」開示的講稿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3x)

各位居士,大家早。

 

很高興今天能在台北師範大學國際會議廳跟大家分享「南傳上座部佛教律儀研習會」,

第一堂課我們的主題是:「南、北傳佛教現存的概況與南傳佛教的特點」。

由於在座的各位都是佛教徒,要談南、北傳佛教現存的概況,首先我們想跟大家談談簡要的佛教史。由於歷史的無情,使得佛教傳來中土幾乎面目全非,其實佛教在印度本土就有部派分裂了,因為不想與現存佛教對立,所以個人平常是不大想談佛教史的。對於佛教史,由於我們無法真正貫通時空,完全見到當時的事件與經歷,所以只能靠文獻記載和學者們史地考據的結果來大致了解而已;而且古代文獻由於所宗不同、立場不同,所以可能無法很中立地記錄下來,因此我們也只能大致的了解而已。根據近代佛教學者們的研究,推定佛教發展有幾個階段:

 

1. 根本佛教時期:是指從菩薩成佛到佛陀般涅槃這段期間的佛教,也就是從菩薩成佛之後的四十五年佛陀住世期間的佛教;

2. 原始佛教時期:是指從佛陀般涅槃到佛滅後一百多年部派開始分裂這段期間的佛教;

3. 部派佛教時期:是指大約從佛陀般涅槃後一百多年部派開始分裂到西元前一世紀左右的佛教;

4. 大乘佛教時期:是指約從西元前一世紀到西元六世紀以後,大乘佛教的興起與發展時期;

5. 秘密大乘佛教時期:是指從西元五世紀到西元十二世紀以後,秘密大乘佛教的興起與發展時期。

 

佛教從印度本土傳到世界各地,現存的佛教由其所在地域以及其傳承的差別,可分為:大乘系統的北傳佛教、巴利語系的南傳佛教及藏傳佛教三個體系。

 

一、北傳佛教現存的概況

 

北傳佛教是指從北印度經中亞傳入中國,再由中國傳入日本和韓國等地的佛教;當然,大乘系統的北傳佛教後來也傳來台灣及越南、馬來西亞、印尼和其他各國。

北傳佛教傳到中國時,雖然也傳來了聲聞體系的《阿含經》及聲聞論,但由於中國古德大都自認是大乘根機,所以幾乎專弘大乘菩薩經論而輕視聲聞經論,因此主要流傳著「大乘佛教」或「菩薩乘佛教」。

 

大體而言,北傳佛教多與傳承地的固有文化相融合,以大乘為主,流傳著梵文聖典所翻譯的經典。

 

早期佛教傳到中國,由於文化和思想的差異,是以老莊思想來理解的,稱為格義式的佛教。後來佛教在中土生根發芽,由於所修的法門及所依的經論不同,發展出天台、華嚴、法相、律、淨土、禪等中國八宗的中國佛教。雖然北傳佛教原本範圍很廣,但由於後人比較喜歡走捷徑,所以目前的中國大陸及台灣主要盛行的是念阿彌陀佛往生西方淨土為主流。

 

由於日本政府的支持,加上很多大學設有佛學課程、佛教系所,所以在學術研究上,日本佛教在研究方面可說是最發達的,出了不少佛教的研究學者,研究作品也最豐富。由於我們台灣是北傳佛教的教區,想必大家應該都很了解,因為時間有限,所以在此我們只是稍微提一下而已。

 

在此我們提供一個台灣出家人的數據:

台灣從1953年開始傳授三壇大戒以來,直到2012年受戒總人數約為23,661人,比丘6,325人,比丘尼17,336人。在這些僧尼中,除了已經去世和還俗外,還有一部分是從馬來西亞等海外來台灣受戒的呢!

 

關於有十三億人口的中國大陸,根據中國國家宗教局所發布統計的數據,全大陸的佛教僧侶有二十二萬人,其中,藏傳佛教僧侶約有十四萬八千人,漢傳佛教僧侶約有七萬兩千人,南傳佛教僧侶大約有兩千人。

 

二、南傳佛教現存的概況

 

南傳佛教是由印度向南傳到斯里蘭卡並且不斷地發展而形成的佛教體系,流傳於現在的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國家。

 

南傳佛教所使用的三藏聖典及相關典籍屬於巴利語體系,所以也稱為「巴利語系佛教」。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的兒子摩哂陀(Mahinda,馬興達)阿羅漢將印度本土佛教傳入斯里蘭卡島,這是斯里蘭卡佛教的開端。表面看來,佛教似乎是摩哂陀(Mahinda,馬興達)阿羅漢最早傳入斯里蘭卡的,但《島史》及《大史》都提到,早在佛陀在世之時,佛陀就曾親自來到斯里蘭卡降伏夜叉了。西元四、五世紀以後,就有佛教傳入緬甸,但真正採納巴利語系佛教,是從西元1058年阿耨樓陀王時代開始的。泰國古代稱為暹羅,在中土傣族人南下立國前,大約西元前三世紀,巴利語系佛教曾傳入此地;在西元八世紀,大乘佛教曾傳入此地;在西元十一世紀,緬甸的蒲甘佛教曾傳入此地;到了西元十二、三世紀時,錫蘭佛教才正式傳入,泰國才開始正式接受南傳巴利語系佛教的。

 

由於我們的時間很有限,接下來 個人就跟大家分享自己二十年來在南傳佛教國家的所見所聞,來說明「南傳佛教現存的概況」。

 

在南傳佛教比較興盛、流行的國家當中,最能代表南傳佛教的國家是斯里蘭卡、緬甸和泰國。

1995年, 個人離開台灣,開始了個人的參學之旅。個人參訪泰國是從19959月到12月間,住了大約近四十天。對於台灣人來講,最常親近的南傳佛教國家應該是泰國了。二、三十年前,我們可以看到的南傳佛典也大部分是泰國系統為主。

 

泰國佛教目前的概況

泰國是佛教徒比例最高的國家,除了泰國南部有少數激進派的回教徒外,有百分之九十三點六是佛教徒。即使是福建和廣東的華裔,他們還雜著拜道教的神明,但他們廟裡中尊還都供著佛像。由於中共佔據中國政權的關係,泰國和印尼在四十多年前關閉了所有華校,所以目前泰國的華裔子弟會講華語的人很少。

 

由於早期泰國國王拉瑪四世(Rāma IV18511868)在即位前,曾出家為比丘過二十六年的時間,他精通巴利語及佛教義學,並致力於改革泰國佛教,排除婆羅門教式的迷信與儀式,由於其皇兄去世,不得已才還俗繼任王位。他因有感於一般僧侶不重視持戒,於是強調嚴守戒律,培養許多優秀僧眾,並促使成立主張比較嚴持戒律的法宗派(Dhammayuttika Nikāya,法相應部)。其他原有的僧眾較多,則稱大宗派(Mahā Nikāya),泰國僧團從此分成兩派,流傳至今。現任泰國的蒲美蓬國王(Bhumibol)在二十歲時也曾短期出家為比丘過一段時間。

 

泰國人民是很尊敬泰王的,因此泰國男子會仿效他們的國王,在一生當中至少短期出家一次,通常會選擇在雨安居期間短期出家三個月,有些人會出家更久一點,甚至終生出家。因此,泰國有短期出家的習俗。

 

泰國佛教主要分成兩派:大宗派Mahā Nikāya)和法宗派Dhammayuttika Nikāya)。在泰國這兩派僧眾是不在一起舉行誦戒、羯磨的。由於比丘尼、正學尼和沙彌尼不曾從斯里蘭卡傳入泰國,所以泰國並沒有比丘尼和沙彌尼的傳承。

 

泰國佛教除了分成兩大派外,也可分為城市派森林派兩種。泰國有些僧侶受到當地民間信仰元素的影響,加上許多信眾的迷信,有些僧侶會用佛牌來為信眾加持,有些僧侶會為信眾灑聖水、解降頭等等。其實這些所謂的「佛牌」,有些是出家人的像,並不是佛像。我們要強調的是,這些儀式並不是佛教的,而是當地民間信仰的元素。

 

由於泰國法定國王必須是佛教徒,而泰國民眾都自認他們是佛教國家,所以泰國人從一出生就與佛教結合在一起。

 

泰國男子會認為,他們一生至少要出家一次,國家、社會也會給他們各種方便,如果出家超過一定的年限,就可以免除服兵役的義務。泰國信徒會受五戒,只是從我們外人看來,他們當中有些人持戒並不是很嚴謹。在每個月的四次布薩日,當地稱為「佛日」,他們會到寺院去禮拜、供養,受持布薩八戒,聆聽僧眾說法。

 

泰國人在個人生活以及國家行事方面,都以佛教儀式為依歸。凡個人一生的大事,如:誕生、嬰兒的剃髮儀式、成年儀式、結婚儀式、喪葬儀式等都必須供養僧眾;國家的活動也必須請僧侶來講經說法及誦護衛經(paritta)。

 

緬甸佛教目前的概況

 

原本 個人是計劃到泰國受南傳比丘戒及學習的,但在與當時的出家好友討論後,才改變計劃,轉往緬甸參學。從1995年起, 個人在緬甸住了三次,共住了七年多,而且都住在下緬甸的帕奧禪林。

 

緬甸人認為菩薩剛成佛時,最早供養佛陀並皈依成為在家居士的搭巴士(Tapassu)和跋利卡(Bhallika)這兩位是緬甸的商人,他們請求佛陀給他們可以做紀念、供養的物品,於是佛陀就給了他們一些頭髮;他們帶回緬甸後建塔供養,後來經過歷代王家的增建,成為今天的仰光大金塔。

 

緬甸除了大約百分之五的回教徒外,幾乎都是佛教徒;根據緬甸政府的統計,有百分之八十三的都巿居民和百分之九十五的村落居民為佛教徒。

 

緬甸佛教現在主要分成杜達瑪(Thudhamma; Sudhamma,善法派)、瑞景派Shwegyin)、德瓦拉派Dvara; Dvāra,門派)三派,但細分則有九派之多。與泰國佛教不同的是,緬甸佛教各派的僧侶是可以互相參學的,只要不違戒律,各派僧眾是可以一起誦戒、羯磨的。

 

在目前南傳佛教國家當中,把佛教的教理研究得最透徹,禪修中心最多的國家就是緬甸了。

 

如果緬甸比丘想要長期出家,在佛教裡立足,大多數會去就讀佛學院,並參加宗教部的佛學考試的。在緬甸,想要在社會上弘法,通常要考取說法師Dhammakathika)或法師Dhammācariya)的資格。他們的佛學考試是有分級的,取得法師資格就好像是拿到了大學的學士資格一般;考取了法師資格後,在二十七歲之前還可以參加阿毘旺薩(abhivasa)的資格考試;接著還可以參加一藏師、二藏師和三藏持者的資格考試。所謂一藏師,是可以把三藏中的一藏完全背出來的比丘,而三藏持者(Tipiakadhara),則是可以把三藏完全背出來的比丘。目前緬甸還有幾位三藏持者的大長老留在世間。

 

緬甸比丘們所學習的教理,除了研習三藏外,也會學習註釋書Aṭṭhakathā),甚至研究復註(īkā),而阿毘達磨也是必學的課程,甚至在初級佛學考試,就要把《攝阿毘達磨義論(Abhidhammatthasagaha)》背出來。

 

緬甸比丘大約有四十萬位之多,出家僧眾的比例比泰國還要高。

 

跟我們台灣不一樣的是,緬甸人很喜歡自己的兒子出家,由於他們自己在小時候就有出家的經歷,所以通常他們會先存一筆錢,在兒子七歲左右,讓他們到附近的寺院裡去短期出家幾天,而父母親不但會招待村民用餐,也會在寺院裡做大供養,希望為自己的孩子未來帶來好運。即使他們的孩子決定要長期出家,他們不會像台灣的父母哭哭啼啼,而是非常地高興,而且會護持他們的出家所需。由於比丘尼、正學尼和沙彌尼不曾從斯里蘭卡傳入緬甸,所以緬甸並沒有比丘尼和沙彌尼的傳承。

 

陽曆的413日到16日是緬甸傳統的潑水節,而17日則是緬甸新年。在這段假期,很多緬甸人會到寺院裡短期出家,有些人會出家三天,有些人會出家七天等等,甚至有些在家女居士也會剃髮短期出家;很多緬甸人會到寺院裡做供養、聽聞佛法、禪修等等。

 

其他布薩日等等的情況,則與泰國很類似。

 

斯里蘭卡佛教目前的概況

 

除了佛教的發源地印度本土外,斯里蘭卡也是佛教徒經常朝聖的國家。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的兒子摩哂陀(Mahinda,馬興達)阿羅漢將印度本土佛教傳入斯里蘭卡這個島國;他的妹妹僧友(Saṅghamittā)阿羅漢比丘尼把菩提樹帶到斯里蘭卡,也把比丘尼的傳承傳入斯里蘭卡。

 

傳統上,斯里蘭卡的三件國寶是指聖菩提樹佛牙及《大史Mahāvaṃsa)》,由此可知在斯里蘭卡對佛教是多麼的重視。目前斯里蘭卡大約有百分之八十是佛教徒。斯里蘭卡跟我們台灣一樣,是一個海島國家,土地面積不大,約是台灣的兩倍,人口將近兩千萬,但大約在兩千年前出家修行的人很多,當時有很多比丘尊者證得阿羅漢果。

 

如果大家想要去斯里蘭卡朝聖的話,阿努拉德普勒(Anurādhapura; Anuradhapura, 阿耨羅陀補羅)是一個必去之處。從西元四世紀直到西元十一世紀,阿努拉德普勒都是斯里蘭卡的首都。當摩哂陀(Mahinda,馬興達)阿羅漢來到斯里蘭卡時,就住在阿努拉德普勒附近,那些阿羅漢所住的山洞目前還在,摩哂陀(Mahinda,馬興達)等阿羅漢的塔也可以禮敬;阿努拉德普勒的大菩提樹是僧友(Saṅghamittā)阿羅漢比丘尼把它帶到斯里蘭卡的,這棵菩提樹是唯一存活至今的菩提迦耶菩提樹的分株;塔園寺(Thūpārāma)是斯里蘭卡最早的佛塔,該塔址有過去三尊佛的遺物;大塔(Mahācetiya)是目前斯里蘭卡最大的佛塔,為全白色,據說古代曾是安奉最多佛陀舍利的地方;其它大家還可以看到大寺派(Mahāvihāra)和無畏山派(Abhayagiri Vihāra)的遺址及佛塔。

 

其次,在斯里蘭卡風景秀麗的第二大城康提(Kandy)有座佛牙寺,大家也可以去禮敬、參訪。

波隆納魯沃(Polonnaruwa)曾經是古代首都,這裡有許多佛像及佛教遺址也值得大家去參訪。

斯里蘭卡佛教早期曾經被國王因信仰婆羅門教而滅佛,甚至到了沒有出家僧侶的程度,由於比丘尼的傳承並未傳到泰國及緬甸,所以南傳佛教的比丘尼因此斷層。後來,對佛教有信仰的大臣和居士們派人到泰國及緬甸請有德的僧眾到斯里蘭卡傳授比丘戒,重新建立僧團。因此,斯里蘭卡有泰國派及緬甸派。

 

目前斯里蘭卡佛教主要分為三大派:1. 暹羅派Siam Nikāya),又稱泰國派,是在1753年由泰國傳入的,其僧眾最多;2. 阿摩羅普羅派Amarapura Nikāya),又稱為上緬甸派,是在1802年由緬甸傳入的;3. 藍曼尼雅派Ramañña Nikāya),又稱為下緬甸派,是在1865年由緬甸傳入的,這個教派是斯里蘭卡三個主要教派中最小的,但比其他兩個教派重視住在森林、持戒及禪修。

 

與泰國和緬甸不同的是,在斯里蘭卡沒有短期出家的風氣,這跟我們台灣很類似。在斯里蘭卡如果有出家人因故還俗,僧團和社會者不太喜歡、不大能接受他們再度出家為僧。

 

斯里蘭卡由於有以上這些文化,加上對佛教的濃厚信仰,因此斯里蘭卡的佛教徒很喜歡供養佛塔及菩提樹。每年五月滿月日的衛塞節Vesākhapūjā)是慶祝佛陀誕生、成佛和紀念佛陀般涅槃的日子,斯里蘭卡佛教徒會前往寺院禮敬、供養三寶,持戒聽法;政府則禁止殺生、賣酒,有時也會釋放囚犯。那時他們會在城市或鄉間搭起莊嚴的臨時建築,連續幾個晚上請僧侶到此來講述佛陀的本生故事。斯里蘭卡在每個月的月圓日稱為普曜日Poya day),信眾會到寺院供僧、受持五戒及聽聞佛法。南傳佛教國家幾乎都很盛行念誦護衛經Paritta),但在斯里蘭卡特別的盛行,在某些建築落成時,他們會請僧眾念誦整夜的護衛經;在許多儀式及場合也會請僧眾念誦護衛經。

 

三、南傳佛教的特點

 

個人認為我們南傳佛教有以下幾個特色:

1. 最原始的教法

有些學者認為巴利語系的南傳佛教只是上座部佛教,也就是部派佛教的一支而已。依佛教史來說,佛教確實發生過部派分裂,但巴利語系的南傳佛教是忠於佛陀的原始教說的,不允許隨意更改內容,或隨著環境、時代的改變而想要去改變佛陀教法的內容。由於完全相信佛陀,所以我們堅持佛陀所說的教法不可刪改,不是佛陀所說的教法不可添加進來,這就是我們的原則,目的就是為了維持教法的真實與純樸。

北傳佛教徒會稱巴利語系的南傳佛教是小乘佛教,在巴利語系的三藏教法中,完全沒有這種說法。由於我們認為南傳佛教是完全忠於佛陀的原始教說,依佛陀所開示的三藏聖典來解釋、修行,因此我們說南傳佛教是最原始的教法。

 

2. 堅持保守的作風:

南傳佛教對佛陀的教法是堅持採取保守的作風,以維持教法的純潔性。由於印度是一個多種族、多元宗教的國家,從佛陀時代,就有一些異教徒(Aññatitthiyā,外道;異學)進來佛教出家學法,也有一些人進來出家的目的是為了來盜法的,像蘇希瑪(Susima; Susīma, 須深;須師摩) 就是一個例子。由於當時佛陀還在世,而且佛陀知道他的波羅蜜,蘇希瑪出家後也證得了阿羅漢果;但在佛陀般涅槃後的兩、三百年間,許多外道為了名聞利養來到佛教出家,並宣說他們先前所信仰宗教的教法,直到阿育王時代,才把這些附佛僧眾驅逐出去,但這種情況歷來就無法斷根。大家有想想看嗎?現代還有沒有出家人在為在家人算命、看風水之類的呢?其實,自古以來由於教內有些人主張圓融、開放,因此造成了現今佛教無法收拾的場面!如果有人夢到的事也可以寫成佛經;傳說有人到天上取回來的;傳說有人用神通去聽彌勒菩薩開示的,把這些記錄下來,加上「如是我聞」,這些偽經要如何才能把它們捨棄、消滅呢?

 

3. 尊上座、敬長老:

巴利語系的南傳佛教徒堅持依照佛陀原始的教法來弘揚及修行,堅持依照佛陀所制定的戒律來奉行,並且遵照第一次結集時那五百位阿羅漢的意見,所以稱為「上座部」。佛教之所以分裂為上座部及大眾部,是因為在佛陀般涅槃一百年左右,東方毘舍離城的跋耆族(Vajjiputtaka)比丘們接受金錢等違背律制,西方的耶舍(Yasa)長老召集七百位長老比丘,經過討論,宣佈跋耆族比丘擅自提出的「十事」為非法,擯出僧團,並再度確認三藏的內容。這就是佛教史上的「第二次結集」,又稱為「七百結集」。被驅逐出教團的大多數比丘不滿上座長老們的裁決,另外糾集了一萬個比丘自成一派。於是教團中出現了「上座部」和「大眾部」這兩派。其實「Theravāda(上座部)」這個巴利字有長老們的意見、長老們的主張之意。其實,尊上座、敬長老是佛陀在《律藏》裡的教導。有德行固然很重要,但佛教強調的是僧團倫理。例如,一座寺院裡有住持,一般人會以為其他僧眾都要頂禮住持才對。其實不然!如果寺院裡有出家受戒比較資深的比丘,這位住持還是要向他頂禮的。如果有兩位比丘,一位是十個戒臘的阿羅漢比丘,一位是二十個戒臘的凡夫比丘,你們認為他們要向誰頂禮呢?低戒臘的比丘要向戒臘比較高的比丘頂禮。所以說,我們南傳佛教是尊上座、敬長老的體系,而且是依照佛陀的教法來奉行的。

 

4. 擁有完整的三藏:

巴利語系的南傳佛教所依的聖典正是巴利聖典。

巴利三藏是一套完整的三藏聖典,包括《律藏》、《經藏》和《阿毘達磨藏》。而且還有其各自的註釋書;後代的長老們甚至為許多聖典再作解釋,成為復註(Ṭīkā)。所以巴利聖典不僅有完整的三藏,更有其完整的註釋書和各種復註。許多人可能會說:巴利三藏不是只是上座部(Theravāda)這一個部派所依的經典而已嗎?許多人會把以巴利語記載的巴利三藏誤稱為巴利文。其實真正的說法是巴利語,它是佛陀時代佛陀在摩揭陀國(Magadha)時所常用來講經說法的語言,所以又稱為聖典語。

 

巴利三藏是什麼時候寫錄為典籍的呢?

在西元前一世紀(約西元前43~29年間),由於當時有斯里蘭卡能背誦三藏的長老發生了生命危難,為了預防教難的發生,也為了能更穩固地保存聖教,當時有五百位長老在馬達雷鎮(Mātale)的阿盧寺(Alu Vihāra)舉行結集,把歷來口傳心受的三藏及其註釋誦出巴利語來,用僧伽羅(Sinhala)字體刻寫在大型棕櫚葉上。由於後人不了解,把棕櫚葉誤說為「貝葉」。無論在斯里蘭卡、緬甸或是泰國,巴利語系的南傳佛教所採用的三藏即使有些轉寫為僧伽羅字體,有些轉寫為緬甸字體,有些轉寫為泰國字體,但都是巴利語,其內容是完全一致的。

 

5. 嚴持戒律:

為什麼巴利語系的南傳佛教會稱為「上座部(Theravāda)」佛教呢?其實這是在指依照第一次聖典結集時,那五百位阿羅漢的傳承。《律藏》的〈五百犍度〉是敘述五百阿羅漢結集三藏的情形。當阿難尊者誦出五部尼柯耶(Nikāya, 部)經藏的部分後,阿難尊者對長老比丘們如此說:「尊者們,世尊(Bhagavā)般涅槃時曾對我如此說:『阿難,我滅度後,假如僧團想要可以捨棄小、隨小學處。』」

當時,一些長老們就問阿難尊者說:「阿難賢友,你有問世尊:『尊者,哪些是小、隨小學處』嗎?」

阿難尊者回答說:「尊者們,我沒有問世尊:『尊者,哪些是小、隨小學處?』」

當時,有些長老如此說:「除了四他勝外,其餘的為小、隨小學處。」有些長老如此說:「除了……。」當阿難尊者在結集大會中提出這件事時,長老們對「小、隨小學處」的定義眾說紛紜。所以結集大會的主席—大迦葉尊者就對大眾說:「賢友們,請僧團聽我說:我們有些學處是和在家人有關的,而且在家人也知道:『這是沙門釋迦子所允許的,這是他們不允許的。』假如我們捨棄小、隨小學處,他們將會說:『沙門喬達摩為弟子們所制定的學處就好像煙一樣,當大師在世時,弟子們學習諸學處,現在大師般涅槃,他們就不學習諸學處了。』假如僧團已到適時,世尊所未制定的學處,僧團不應再制定,已制定的學處,不應該廢除,應依所制定的學處來受持、奉行。……。 」這樣的裁定受到所有五百阿羅漢的認可。因此,我們南傳佛教是嚴持戒律的體系,不得任意改變佛陀所制定的戒律,必須依佛陀佛陀所制定的戒律來奉行。

 

6. 依照佛陀的教法來禪修:

巴利語系的南傳佛教還有一個特色,也就是禪修

其實古印度的各種宗教以及中國的道教都有禪修的風氣。佛陀教法的核心是四聖諦。佛陀所開示的教法正是他親身所體證的。他把自己所親身體證的修行方法向弟子們解說,希望弟子們依此方法來修行,也能體證四聖諦,解脫生死輪回之苦。而巴利語系南傳佛教禪修的特色正是依照佛陀的教法來禪修。

 

南傳佛教強調以持戒為基礎來修習止觀、四念處等,修行方式以禪坐、經行為主;而大多數比丘也會學習經教、說法利生,因此大家才能看到目前南傳佛教國家的佛教徒比例有這麼高。南傳佛教的佛教徒大部分人都希望能斷除煩惱、體證涅槃。

 

由於上述南傳佛教的種種特點,因此在南傳佛教國家,我們至今依然還能夠看到按照佛陀當年所教導的行為規範來過著剃除鬚髮、三衣一缽、托缽集食、半月誦戒、入雨安居等等如法如律生活的比丘僧團,使我們依然能夠感受到最接近兩千五百多年前佛陀在世時佛教僧團簡單樸素的修行生活。這就是南傳佛教的特色。

 

大家應該都知道在民國初年有一位太虛大師,他曾致力於弘揚佛法,並想改革中國佛教。他曾經到世界各地去弘法,也曾到斯里蘭卡、緬甸和泰國等南傳佛教國家弘法及遊學過,尤其在看了斯里蘭卡佛教當時的現狀後,他感慨地說:中國是大乘教理小乘行的佛教;錫蘭是小乘教理大乘行的佛教。

「中國所說的雖是大乘教,但所修的卻是小乘行」;「他們所說雖是小乘教,但所修的卻是大乘行」。

 

從巴利語系佛教說到今菩薩行

  ──二十九年六月在漢藏教理院講──

 

錫緬暹佛教的近況

 

甲 緬暹民眾以作僧為榮的風氣

 

現在錫、緬、暹佛教的狀況如何?我想都是大家願意知道的!緬甸和暹羅,不特以佛教為國教,同時以佛教為全國唯一的文化。歷代帝王皆篤信佛教,都以興建寺院,供養僧寶為榮,所以養成了為僧是榮的風氣。一般人民,都很願意送他們的子弟去出家,縱然不出家,也要送入寺院受佛教的教育。所以日常生活習慣的軌則,個人的道德行為,都以佛教為依歸。

 

四 行上判別的小乘大乘

 

甲 中國是大乘教理小乘行的佛教

 

把錫、緬、暹等地佛教的近狀大略地說過了。在這兒,使我起了一點感想:我們平常說中國、西藏和日本流行的是大乘佛教,錫、緬、暹等地流行的是小乘佛教,這單是在教理上的判別。而在大小乘的實踐實行上,卻使我得到相反的認識。日本和西藏的佛教,都有他適應當地環境需要的發展,我們暫且不去談它,且就中國佛教來談吧。

 

中國佛教所說的是大乘理論,但卻不能把它實踐起來,不能把大乘的精神表現在行為上。我國的佛徒──包括出家在家的四眾──都是偏向于自修自了,大乘的經論,雖有很多人在提倡和弘揚,但所提倡所弘揚的也不外是自修自了的法門。這種說大乘教,行小乘行的現象,在中國是普遍地存在。如出家眾的參禪念佛者,固然為的自修自了,即在家的信眾也是偏重自修自了的傾向。他們都以為學了佛就不要做人,什麼事都心存消極不願意幹,更有很多人以為學佛作「了此殘生」的尾閭。他們都說把國家社會家庭一切的俗務都捨下,才可以入佛修行。這種不正確的思想,已經深印在每個國民的心坎中。這種錯覺是復興佛教的障礙物,是歪曲了大乘佛教的真義。所以我們可以說:中國所說的雖是大乘教,但所修的卻是小乘行。

 

乙 錫蘭是小乘教理大乘行的佛教

 

錫蘭、緬甸、暹羅同是傳的小乘教理。而他們都能化民成俗,使人民學三皈五戒、人天善法,舉國信行,佛教成為人民的宗教。但可惜緬甸和暹羅的佛教,還是依賴於帝王提倡維護的遺制;或歷來崇佛的風尚習慣有以致之。如果日久沒有了外護的力量,其自身失去了支撐的憑藉,或將趨於衰敗之途。所以緬、暹佛教還有他的缺點存在,我們亦暫置不談,現在姑就錫蘭的佛教來說。

 

錫蘭的佛教四眾弟子──七眾中他們沒有沙彌尼、式叉摩那尼、比丘尼,故僅比丘、沙彌、優婆塞、優婆夷四眾──,對內則深研教理,篤行戒律;不特緬、暹等地的教徒欲求深造者要到錫蘭留學,就是世界各國研究巴利語系佛教的學者,亦無不蒞臨這佛國研討。對外則廣作社會慈善、文化、教育宣傳等事業,以利益國家社會乃至世界人群,表現佛教慈悲博愛的精神。所以他們所說雖是小乘教,但所修的卻是大乘行。

 

緬甸和暹羅的小乘佛教,單是供奉釋迦世尊的塑像。在錫蘭除了供有釋尊外,並都供有菩提薩埵筏─彌勒菩薩聖像,這也可為他們接近大乘行底暗示和表現。他們並有多處僧俗教徒領袖,曾表示願學習中國大乘理論。

 

丙 行的大小乘,比教的大小乘為重要

 

從行的方面說,大乘行不外乎六度四攝。六度的第一度,四攝的第一攝,同是布施。六度是自他兼利,四攝則專為利他。兼利利他就是大乘菩薩行。錫蘭佛教所盛行所表現的,無非是兼利利他的佛教──如僧眾律儀嚴淨,聞思精進,通神學會等團體底濟世工作,正是合符大眾行的條件。所以我認為說錫蘭的佛教是小乘極為不當,錫蘭應該是小乘教大乘行底佛教;和中國大乘教小乘行底佛教適得其反。同時、我還以為大小乘的分野,不應單在教理上著眼,從實際的行為表現上來分別,尤為重要。

 

由於時間的關係,這堂課就講到這裡。

 

祝大家平安快樂!

祝大家早證涅槃!

 

這篇是 覓寂 201595日在台北師範大學國際會議廳「南傳上座部佛教律儀研習會」開示的講稿,當時聽眾大約130位。

 

 

 

各位法師、各位居士,大家好。

 

第二堂課我們的主題是:「南傳上座部佛教基本禮儀」。

 

對於在家居士來講,佛教的基本禮儀可以分成四類:三皈依、受持五戒等戒、遠離邪命,以及在家居士的責任與義務。關於這堂課,我們想先依照《長部註》所解釋的來加以講解,接著再談談在家居士的責任與義務。

 

在《長部‧沙門果經》裡,阿闍世(Ajātasattu,未生怨)王以「尊者(Bhante),我皈依世尊、(皈依)法,及(皈依)比丘僧,願世尊憶持我為從今天開始終身皈依的近事男。 」來自誓皈依三寶為近事男。近事男巴利語為「upāsaka」,古譯為優婆塞;近事女巴利語為「upāsikā」,古譯為優婆夷。《長部註》解釋說:「為了善巧對於近事男的規定,應當了知:『誰是近事男?為什麼(稱)為近事男?他有什麼戒?什麼是他的活命?什麼是他的失壞?什麼是他的成就?』這些論題。

 

在此,誰是近事男?即凡已皈依的在家人。曾如此說:『大名,由於已皈依佛、已皈依法、已皈依僧。大名,因此他成為近事男。 』為什麼(稱)為『近事男』呢?從近侍三寶。由『他近侍佛』為近事男;由『他近侍法』為近事男;由『他近侍僧』為近事男。【235

 

他有什麼戒?即五離。如說:『大名,由於已離殺生,已離不與取、欲邪行、虛誑語,(已離)放逸原因的穀酒、花果酒(和)酒類,大名,如此為近事男持戒。 』什麼(pg. 1.0210)是他的活命?即捨斷五種邪貿易,以法公正地維持生命。曾如此說:『諸比丘,近事男不可從事這五種貿易。是哪五種呢?即:貿易武器、貿易有情、貿易肉、貿易酒類、貿易毒品。諸比丘,近事男不可從事這五種貿易。 』

 

什麼是他的失壞?他的戒和活命失壞是他的失壞。再者,當知使他成為賤民(Caṇḍāla,旃陀羅)、垢穢及卑劣的也是他的失壞。從義理上,即是他們沒有等五法。如說:『諸比丘,具足五法的近事男成為賤民的近事男、垢穢的近事男和卑劣的近事男。是哪五種呢?即:沒有信;惡戒(破戒);迷信徴兆;相信祥瑞,而不是業;以及從此(佛教)之外尋求應施者(dakkhiṇeyya),並先為該處服務。 』

 

什麼是他的成就?他的戒成就和活命成就是他的成就,即是使他成為如寶的狀態等之信等五法。如說:『諸比丘,具足五法的近事男成為如寶的近事男、如紅蓮花的近事男,以及如白蓮花的近事男。是哪五種呢?即:有信;持戒;不迷信徴兆;相信業,而不是祥瑞;以及不從此(佛教)之外尋求應施者,並先為此處服務。 』」

 

佛陀在《增支部》說:「大名,由於已皈依佛、已皈依法、已皈依僧。大名,因此他成為近事男。 」從這個定義來說,似乎皈依了佛、法、僧三寶的人就算是佛教徒,就算是在家居士了。然而,由於做為一個佛教徒要有基本的德行,所以一般上沒有只受三皈依這樣的做法,而是三皈和五戒一起受持的。

 

現在我們把三皈依簡要地解釋一下:

我們所皈依的佛寶是指:在沒有老師的教導下,自己體證了四聖諦,而且他的所體證的四聖諦是與一切知智相應的。也就是佛陀在證得了阿羅漢道的同時,體證了四聖諦,完全斷除了一切煩惱,證得了一切知智。

我們所皈依的法寶是指:四聖道、四聖果和涅槃這九種出世間法,以及通達聖道、聖果的出世間八聖道支。

關於我們所皈依的僧寶。所謂「僧」,巴利語為「saṅgha」,比較白話的用法為僧團。有兩種僧,即:勝義僧(paramattha-saṅgha)和通俗僧(sammuti-saṅgha)。勝義僧是指已經證得預流道、預流果等聖者的整個團體。依照這個意思來說,本來也應該包括在家聖者的,但實際上通常我們只用來指整個比丘聖僧團。這整體的聖僧團正是我們所皈依的對象,也就是三寶中的僧寶。通俗僧是指在世間通俗的用法上,四位或四位以上的比丘僧團,即使他們還是凡夫,由於他們象徵佛教的傳承與弘揚者,所以在通俗意義上,把他們稱為僧團。

 

有些人會認為他們所皈依的某某大師就是皈依僧,其實這是不對的。我們所皈依的對象是整體的三寶,何況所謂的僧,並不是指單一的個人,而是整體的聖僧團,即是所有體證聖道與聖果的四雙八類聖人的團體。何況他們所皈依的某某大師,是不是已經證得道果的聖者──聖僧團的一分子呢!

 

「為什麼(稱)為『近事男』呢?從近侍三寶。由『他近侍佛』為近事男;由『他近侍法』為近事男;由『他近侍僧』為近事男。」意思是:為什麼在家的佛教居士稱為近事男呢?由於他皈依了佛、法、僧三寶,親近佛、法、僧三寶,恭敬佛、法、僧三寶,侍奉佛、法、僧三寶,所以這個人稱為近事男。當然,如果有女子皈依、親近了佛、法、僧三寶,她則稱為近事女。

 

「他有什麼戒?即五離。如說:『大名,由於已離殺生,已離不與取、欲邪行、虛誑語,(已離)放逸原因的穀酒、花果酒(和)酒類,大名,如此為近事男持戒。』」意思是:對於在家的佛教居士、近事男來講,他要受持什麼戒呢?他要受持五戒,也就是:離殺生學處、離不與取學處、離欲邪行學處、離虛誑語學處,以及離放逸原因的穀酒、花果酒,(和)酒類學處。

 

在此我們把這五戒簡要的解釋一下:

離殺生學處」一般稱為不殺生戒,也就是戒除殺生的戒條。

這條戒有五種構成犯戒的要素:「

  1.是生物,2.知道是生物(生物想),

  3.有殺死對方的心,4.採取行動來攻擊,

  5.該生物由於那個攻擊而死亡。」

應當注意的是:不殺生戒不但不可自己殺生、教唆他人殺生、自殺,也不可以讚歎死或鼓勵死,以及墮胎等,甚至蟲、蟻等小動物以及牠們的卵都不可以殺害。如果不是故意的、不知情(把不知有毒的食物拿去餵狗,那隻狗因此被毒死)、沒有使對方死的意圖的情況下是不犯戒的。

 

離不與取學處」是依照巴利語直譯的,一般譯為不偷盜戒,也就是戒除偷盜的戒條。

這條戒有五種構成犯戒的要素:「

  1.是他人的所有物,2.明知是他人的所有物,

  3.有偷的盜心,4.採取行動,

  5.由於該行動而拿取。」

身為佛教徒不應逃漏稅、偷渡、使用偽鈔、吃秤兩、報假帳,侵犯他人的所有權、著作權,或故意使對方導致損失等,而且應當遵守國家法律。

 

欲邪行學處」一般稱為不邪淫戒,也就是戒除邪淫的戒條。

這條戒有四種構成犯戒的要素:「

  1.是夫妻以外不可行淫的對象,

  2.對該對象有行淫的心,

  3.行淫的加行〔努力〕,

  4.忍受以道〔性交管道〕入道。」

 

離虛誑語學處」一般稱為不妄語戒,也就是戒除打妄語的戒條。

這條戒有四種構成犯戒的要素:「

  1.不真實的事物,2.以欺騙的心,

  3.適當的努力,4.對方了知該義。」

這條戒其實非常的微細,無論經由口頭說出,或者書面所寫,乃至手勢等肢體語言,凡是故意的欺騙,都會構成犯戒。所以在日常當中,必須特別小心慬慎言行,應當保持誠實與正直。

 

離放逸原因的穀酒、花果酒,(和)酒類學處

也稱為不飲酒戒,就是戒除飲用各種酒類的戒條,而且包括各種麻醉毒品。這條戒有四種構成犯戒的要素:「

  1.穀酒等其中之一,2.有生起想要喝酒的心,

  3.從事適當的努力,4.喝入咽喉。」

只要是酒,即使才喝一滴〔草端許〕,也構成犯戒。此外,我們認為:將米酒等加入中藥等而製成的藥酒,即使有醫療效果,只可外用,但不得飲用。

《小誦經註》釋說:「酒類(majja)」──是指喝了穀酒、花果酒會使人醉,因此稱為酒類;或者凡是其他會使人醉的,喝了之後會使人狂亂、會使人放逸的,這稱為酒類。因此,各種麻醉毒品也歸類為酒。

 

關於受了五戒之後的破戒或犯戒問題。對於一位受了三皈五戒的在家居士來說,如果他破了五戒當中的任何一條戒,只有那條戒破了而已,其餘的戒並不算破。如果他想要使自己的戒清淨,只要重新再受持五戒即可,並不需要以懺悔的方式來懺罪。我們要知道的是,在家居士的五戒是依靠三皈依而成就的,所以不應該把三皈依和五戒分開來受。也就是在家居士的五戒是以三皈依為基礎,假如破了五戒的其中一條戒,會影響到他的皈依,所以要再重新受持五戒。

 

對於違犯五戒的在家居士,佛陀並沒有為在家弟子制定任何強制性的處罰規定,只希望犯了錯誤的人能夠以慚愧的心,真誠地改過,然後重新受持五戒,並儘量保持以後不再重犯即可。

 

「什麼是他的活命?即捨斷五種邪貿易,以法公正地維持生命。曾如此說:『諸比丘,近事男不可從事這五種貿易。是哪五種呢?即:貿易武器、貿易有情、貿易肉、貿易酒類、貿易毒品。諸比丘,近事男不可從事這五種貿易。』」意思是:已經皈依三寶的在家居士要以什麼方式來謀生以維持生命呢?在家居士應當捨棄販賣武器、販賣人口、販賣魚肉、販賣酒類、販賣毒品這五種不當的買賣,以合法、公正的方式來維持生命。

 

「貿易或買賣(vaṇijjā)」──在註釋書解釋為販賣。「有情(satta)」──在此特指販賣人口。

 

因此,已經皈依三寶的在家居士除了不可以殺生、偷盜、邪淫、說虛誑語和飲酒外,也不應該以販賣武器、販賣人口、販賣魚肉、販賣酒和販賣毒品來謀生以維持生命。

 

「什麼是他的失壞?他的戒和活命失壞是他的失壞。再者,當知使他成為賤民(Caṇḍāla,旃陀羅)、垢穢及卑劣的也是他的失壞。從義上,即他們沒有信等五法。如說:『諸比丘,具足五法的近事男成為賤民的近事男、垢穢的近事男和卑劣的近事男。是哪五種呢?即:沒有信;惡戒(破戒);迷信徴兆;相信祥瑞,而不是業;以及從此(佛教)之外尋求應施者(dakkhiṇeyya),並先為該處服務。』」意思是:什麼是已經皈依三寶在家居士的失敗、染污呢?已經皈依三寶的在家居士當他犯了、破了所受的五戒,用錯誤的方式來謀生以維持生命,就是在家居士的失敗與染污。

 

再者,已經皈依三寶在家居士,當他對佛、法、僧三寶沒有信心;破了五戒;迷信於各種徴兆、現象;不相信業果法則,而是相信各種祥瑞的現象;在佛教以外尋求應施者(dakkhiṇeyya)、尋求布施的福田;深信教外人士,並且先為他們服務,而不是先為佛、法、僧三寶服務,這五種是會使他成為賤民(Caṇḍāla,旃陀羅)、垢穢、染污及卑劣的,因此這也是在家居士的失敗與染污。

 

因此,身為佛教徒應當對佛、法、僧三寶有信心,經常憶念自己所皈依的佛、法、僧三寶,隨念佛、法、僧三寶的功德特質,也就是佛陀的九種德號、法的六種功德特質以及聖僧伽的九種功德特質。

 

佛陀的九種德號為:Iti’pi so Bhagavā, Arahaṃ, Sammāsambuddho, Vijjācaraṇa-sampanno, Sugato, Lokavidū, Anuttaro purisadammasārathi, Satthā devamanussānaṃ, Buddho, Bhagavā’ti.如此,世尊是阿羅漢、正自覺者、明行具足者、善逝、世間解、無上調禦丈夫、天人師、佛陀、世尊。

 

法的六種功德特質為:Svākkhāto Bhagavatā Dhammo, sandiṭṭhiko, akāliko, ehipassiko, opanayiko, paccattaṃ veditabbo viññūhī’ti.法是世尊所善説的,是自見的、無時的、來見的、引導的、智者們可各自證知的。

 

聖僧伽的九種功德特質為:Supaṭipanno Bhagavato sāvakasaṅgho, ujupaṭipanno Bhagavato sāvakasaṅgho, ñāyapaṭipanno Bhagavato sāvakasaṅgho, sāmīcipaṭipanno Bhagavato sāvakasaṅgho; yadidaṃ: cattāri purisayugāni aṭṭha purisapuggalā, esa Bhagavato sāvakasaṅgho; āhuneyyo, pāhuneyyo, dakkhiṇeyyo, añjalikaraṇīyo, anuttaraṃ puññakkhettaṃ lokassā’ti.

世尊的弟子僧團是已善行道者,世尊的弟子僧團是已正直行道者,世尊的弟子僧團是已真理行道者,世尊的弟子僧團是已適當行道者。他們是:四雙、八輩衆,這就是世尊的弟子僧團。他們是應受供養、應受供奉、應受布施、應受合掌,是世間的無上福田。

 

身為佛教徒也應當把五戒持好,儘量不要破戒;不要迷信於各種徴兆、各種祥瑞的現象,而是要深信業果法則;要學習並了解佛陀的殊勝功德,法的意義以及聖僧團的殊勝功德,他們是無上的世間福田;應當先服務、侍奉佛、法、僧三寶,以佛、法、僧三寶為依歸。

 

接著我們來談談要怎麼稱呼比丘尊者才如法的問題。

 

對於比丘之間,在《大般涅槃經(Mahāparinibbāna Sutta)》佛陀將要般涅槃前告訴阿難尊者說:「阿難,比較先受比丘戒的比丘應當以名字、姓或賢友(Āvuso)來稱呼比較晚受戒的比丘;比較晚受戒的比丘應當以「尊者(Bhante)」或「具壽(Āyasmā)」來稱呼比較先受戒的比丘。 」這也是目前南傳佛教比丘間的稱呼方式。其實在佛陀時代,比丘們在稱佛陀時,也都稱佛陀「Bhante(尊者)」。

 

至於你們在家居士,稱呼比丘時可以稱呼「尊者」或「Bhante(班爹)」,「Bhante」意思是可尊敬者(Venerable Sir),一般簡稱為「尊者」。對於受具足戒滿十個戒齡(vassa,戒臘;雨安居數)或超過十個戒齡的比丘可以稱他為「長老(Thera)」;對於受具足戒滿二十個戒齡或超過二十個戒齡的比丘則可以稱他為「大長老(Mahāthera)」。

 

在馬來西亞及印尼等地,有些佛教徒在提到某某比丘或長老時,會說「Bhante Tissa」、「Bhante某某」等。其實「Bhante」這個巴利字是「Bhadanta」的呼格(vocative case; voc. of bhadanta),也就是直接稱呼用,而不是間接提到某某尊者時用的。在間接提到某某尊者時,如果一定要用巴利語的話,可以用「Bhadanta; Bhaddanta」或「Āyasmā」再加上該比丘或長老的巴利法名,如「Bhaddanta Tissa(提舍尊者)」等來間接指稱。

 

如果是直接稱呼這位比丘或尊者,當然可以稱「Bhante」、「Bhante Tissa」等。

 

對於我們比丘來說,我們在署名或自稱時,會自稱某某比丘;緬甸比丘會自稱阿信(Ashin)某某,這是自稱的謙遜之詞。我們當然不宜自稱「某某尊者」或「某某西亞多(Sayadaw)」,那是別人的尊稱之詞,這是一種禮貌。但如果在家居士直接叫比丘尊者為「某某比丘」或「阿信(Ashin)某某」,就有失恭敬了。

 

我們南傳佛教出家眾目前只有比丘和沙彌而已,比丘尼、正學尼和沙彌尼的戒律傳承已經斷了,所以我們南傳佛教已經沒有比丘尼、正學尼和沙彌尼了。

 

對於大家經常所看到穿著白色、咖啡色、粉紅色或黃色衣服的南傳佛教尼師,她們是什麼身分呢?

 

其實她們並不是佛陀正法律下的正式出家尼師,只是一種方便的出家修行身分而已。由於有些女眾也想要以出家的形態來修行,但南傳佛教的比丘尼傳承已經斷了,沒有比丘尼當然不可能有正學尼和沙彌尼,有些長老允許她們剃光頭,穿著類似出家的法服,在寺院裡修行。在泰國她們穿著白色的衣服,大多受持八戒,也有少數受持十戒的,她們稱為美琪Mei Chi)。在緬甸她們穿著粉紅色或咖啡色的衣服,穿著粉紅色者大多受持八戒;穿著咖啡色者大多受持十戒,她們稱為帝拉信Thila Shin; Sīla Shin,戒尼),在家居士尊稱她們為西亞蕾Sayalay)。在斯里蘭卡她們穿著黃色的衣服,大多受持十戒,也有少數受持八戒的,她們稱為十戒近事女(Dasasīla Upāsikā)。

 

因為西亞蕾(Sayalay)是在家居士對她們的尊稱,所以十戒尼自己不宜自稱為「某某西亞蕾(Sayalay)」,而應該自稱「某某戒尼」或「某某戒女」,否則會有失謙遜之禮。當然,稱其他十戒尼可以稱她們為「某某西亞蕾(Sayalay)」。

 

佛教教團的健全有三個要素:寺院道場、出家僧眾和外護信徒。

 

1. 寺院道場:佛教寺院代表著我們佛教的表象之一,由於寺院的存在,出家僧眾才有安住、修行、學習及弘法的地方,信眾也得以前來聽聞、學習佛法。

 

2. 出家僧眾:出家僧眾是佛陀之子,依佛出家,遵照佛陀所制定的戒律來生活,依照佛陀所教導的教法來修行。他們把身心奉獻給佛教,既為了自己解脫生死輪回之苦,也為了延續佛陀的教法慧命。只要他們能真正依佛陀的正法律來奉行,正法就有光輝的一天。

 

3. 外護信徒:外護信徒是在家的信徒,也是護持佛教的人士。由於出家僧眾不得接受及使用金錢,也不可以挖地和砍伐草木,所以並不適合親自建造佛教寺院,這個責任就要落在家信徒的身上了。如果沒有在家信眾的護持,出家僧眾就無法安住、學習、修行並弘揚佛法了,所以在家居士要了解自己的責任所在,才能使佛教發揚光大。

 

在家居士的責任與義務:

 

南傳在家居士至少要受持三皈五戒,並避免從事五種不適當的謀生方式(邪命)。應當經常到寺院親近善知識,聽聞佛法,每當到寺院時,應向長老求受三皈五戒。在每個月農曆的初八、十五、二十三、二十九或三十日(有些傳統改在初一),這四天是在家居士的布薩日,如果可能的話,在家居士應該到寺院向長老比丘求受三皈八布薩戒。

 

此外,在家居士如果有時間,也應該到寺院為寺院服務,例如:布施僧眾所需、打掃環境、護持比丘們所不能做的工作,如:割草、挖土、作淨(使食物或水果等做成比丘們可以使用),學習做淨人的方法,有因緣也可以學習比丘的戒規,才能適當、如法地護持僧眾。如此既利佛教,也利自己。

 

根據我們在台灣的經驗,台灣的佛教居士很少有人願意熱心幫助我們。受到傳統佛教的影響,一般居士都認為捐一些錢給出家人就好了,其他的事,他們大都認為太麻煩了,而沒有興趣幫忙。其實,這對我們南傳比丘而言,是很難如法如律安住在台灣的。

 

個人在2006年底回來台灣時,為了希望南傳比丘能更容易住在我們這塊土地上,因此編譯了《南傳佛教在家居士須知》。由於 個人知道台灣的佛教背景,所以原本只想要請親戚助印三、五百本給真正有興趣學習南傳佛教的居士們閱讀而已,因為台灣傳統佛教的出家人是不喜歡在家人了解出家戒律的,怕自己沒做好,信徒會沒有信心;而且如果在家居士學得一知半解,隨便批評出家人也是不好的。

 

佛教徒想要體證四聖諦、證得聖道聖果,應當以離欲清淨的梵行為基礎。由於現今距離佛陀時代已經兩千五、六百年了,那些聽聞法義就能輕易證得聖道聖果的人已經不存在了,所要達到最殊勝的目標,不專心修行是很難達到的,所以捨棄俗家五欲的生活,出家為比丘來專心修行,才比較可能辦得到。出家比丘是不得經營事業來謀生的,但出家人只要還沒有般涅槃,就必須繼續在這個世間上生活;要維持生命,就必須有人願意布施、護持他們的生活物資所需

 

出家比丘與在家居士是一種互惠、共生的關係。比丘不能賺錢來謀生,在家居士無法全心專注來修梵行,但在家居士可以量己之力來布施,而比丘則能分享正法。

 

在家居士雖然可以經由自己閱讀佛教典籍來了解佛法,但佛陀的教法是非常龐大且深奧的,需要有次第的學習與修習的傳承,這點只有出家比丘辦得到。比丘們要把佛法掌握得好,修得好,講解得好,需要經過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努力,在家居士只要在佛法開示時聽聞,就可能聽到深奧的佛法。在供養和護持比丘當中,比丘如法地做隨喜的佛法開示,因此,出家比丘與在家居士是一種互惠、共生的關係。

 

在這種互惠、共生的關係中,在家居士的態度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理論上,出家比丘生活再怎麼艱難困苦,也必須堅忍不拔、不屈不撓地過下去,托缽集食得不到食物,也只能束緊腰帶精勤地修習止觀沙門法;沒有房舍遮風蔽日,就前往墳場、樹下去修行。但以現實的情況來說,比丘不依賴在家居士的供養,就無法生存下去了,但在家居士卻不見得沒有聽聞正法就無法過活。

 

如果在家居士不懂得哪些事是出家比丘可以做的,哪些事是佛陀禁止出家比丘做的,即使在家居士是好意的支持與好心的資助,也足以敗壞整個僧團的品質。因此,在家居士有必要學習比丘的部分相關戒律,這樣不但能使出家比丘安住,在家居士也才能懂得如法護持,正法才能久住。

 

對於佛教有正信的在家居士,學習並了解比丘的相關戒律是很重要的,戒律中有很多戒條是與在家人相關、互動的,如果在家居士對這些都完全不聞不問,不但不能護法,還會壞滅佛法;不但不能護僧,還會迫使優秀的出家比丘墮落。如果在家居士不學習比丘的相關戒律,就不知道比丘是不可以把花、果、粉、洗浴用的黏土(相當於現在的肥皂)、齒木(牙刷)、竹子送給在家人的,不可以行醫(vejjika; vejjakamma)、為在家人走使傳訊(jaṅghapesanika),因而破壞人們的信心,污損俗人家,比丘這些惡劣的行為會使居士先前的信心變得沒有信心;不知道應該每天供給出家人食物,而不該拿錢來打發了事;不知道出家人應該修出世間法,而不該忙著蓋道場、辦法會、廣攬信徒。如果在家居士不知道這些種種規定,就會迫使出家人腐敗、墮落。

 

比丘的污損俗人家以及佛陀心目中的惡劣的行為,對現代的許多世俗人來說,認為這些是美德;很多人都喜歡幽默、風趣、機智、富有人情味、禮尚往來的人。但出家比丘有這樣的行為,在佛法來說,是應該被呵責為世俗、俗氣、破壞威儀、違犯戒律的。不但自己會障礙道業,還會造成了社會人士對出家修行人有所誤解,以為這樣才是慈悲、隨緣、不執著,這樣才是有修有德,而在看到道貌岸然、一板一眼的出家比丘時,反而覺得那是裝模作樣,於是顛倒佛法,誤導眾生。

 

出家人接受袈裟、飲食、住處和藥品等資生具的供養,目的是為了能延續生命,得以資助來全心修行;然而由於在家居士不學出家人的戒律,沒有如法護持出家人,使得現今在家人以金錢來代替這些基本所需的供養,凡事讓出家人自己來打點,於是出家人開始炊煮符合自己口味的食物、注重起營養保健、購買美觀舒適的所需、建築莊嚴豪華的寺院,凡事追求符合五欲感官的需求等等。這些不但無法幫助離欲,而且還會使出家人每天把心思放在這些欲貪上。因此,即使出家人有心想要正命而活,如果在家居士無心配合,也是枉然的。所以在家居士應當學習並了解護持比丘的相關戒律。

 

《律藏》 裡提到:「五種施與是非福的apuñña),但世間人認為是福行:施與酒、施與歡慶表演、施與女人、施與公牛和施與繪畫。」

 

意思是:五種布施、送人是非福、不善的,但世間人會誤以為是有福、善的:布施、送酒給人喝,由於會使人迷醉,所以是不善的;布施、獻表演者、舞蹈者歌唱、表演給人看,由於會使人貪著,所以是不善的;布施、送女人給男子歡樂,由於會使人貪著,所以是不善的;布施、送公牛到牛群中給母牛交配,由於會增長貪著與生死輪回,所以是不善的;布施、送娛樂性、消遣性的繪畫給人,由於是娛樂性、消遣性的,並無真實的意義,所以是不善的。如果只是為他人的住處著色、繪畫,則是可以的。

 

在《中部》的《耆婆經(Jīvakasuttaṃ)》 裡面講到,如果一個在家人供養或布施不許可的物品給如來或如來的弟子,他將會獲得非福(apuñña)。如果以福(puñña)是善的;非福就是不善的,也就是惡的意思。如果以福是功德;非福就類似是災禍的意思。在經裡,佛陀主要的在指,如果在家人想要殺動物,然後把這些肉拿去供養給佛陀或佛陀的弟子,他將獲得非福。

 

這個想要殺生來做供養的人,從他叫人帶動物來、讓牠們受苦等等,甚至故意把熊肉或豹肉拿來騙說是豬肉或鹿肉而做供養,之後再來攻擊、侮辱出家人犯戒等等,佛陀說,這個人有五處生多非福。

 

大家想想,如果在家居士不學習相關戒律,可能連出家比丘不得食用哪十種肉都不知道。因此,不如法地供養,是可能會造成比丘犯戒的,甚至會使自己生多非福。

 

此外,就如 個人在《南傳佛教在家居士須知》序文所提到的:「在此應當特別注意的是:我們只是依照佛陀所制定的戒律來討論,並無意批評那些持戒不嚴謹的人。在家信徒藉由學習出家戒律,一方面可以如法護持僧眾持戒修福;另一方面,當他們有心想要終生致力於出家修習梵行時,則比較容易駕輕就熟,如此對出家僧眾與在家信徒都有利益,並能使正法久住。然而,在家人若在瞭解出家戒律後,用此來衡量並批評其他出家人,不但徒增自己無明,而且有失個人編譯本書的目的。」希望你們在了解了一些出家戒律後,不要用來隨意批評出家人。

 

其實我們剛才談到在家居士應當學習比丘的部分相關戒律並發心護持比丘的生活所需,意思並不是要你們寵壞出家人。如果讓大家以為出了家就是師父了,就是尊者了,就以可受人禮拜了,可以收紅包了,自己高高在上,不知道出家人是要持戒,是要努力修習止觀的,而是自己只顧著享受五欲,不知人間疾苦,把在家居士當奴僕來指使、使喚,這並不是我們的目的。我們希望在家居士不要隨意批評出家人,而是要懂得如法護持出家人能如法修行。因為我們看到目前佛教的許多弊端,所以把它們提出來,希望大家能了解問題所在,如法來奉行,正法才能久住。

 

下午的第四堂課,我們將要討論的主題是「供養比丘必需品的方法與護僧須知」,這個主題跟我們這堂課的主題相關連。其實這個主題很大,如果大家要更詳細的了解,還請大家閱讀 個人編譯的《南傳佛教在家居士須知》。

時間的關係,這堂課就講到這裡。

 

祝大家平安快樂!

祝大家早證涅槃!

 

在台北師範大學國際會議廳「南傳上座部佛教律儀研習會」開示的講稿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3x)

各位法師、各位居士,大家好。

第三堂課我們的主題是:「南傳上座部佛教的菩薩道思想」。

原本我們是想要緊扣著主題是講解這堂課的,但考量到我們台灣的佛教徒普遍對巴利語系南傳佛教的菩薩道有所誤解及不了解之處,所以這堂課我們將以討論「南傳佛教的菩薩觀」為主,後面我們會稍微講解一下南傳佛教的佛陀觀。希望藉此來釐清幾個問題,消除許多佛友對菩薩觀念的誤會。

 

對於想要了解「南傳佛教的菩薩道思想」的佛友可以閱讀《南傳菩薩道》和帕奧禪師講述的《菩提資糧》,中國大陸的瑪欣德賢友在出家前曾寫了《南傳佛教的菩薩道思想》(上)、(下)兩篇文章,有興趣的佛友也可以參考。

 

南傳佛教的菩薩觀

 

一、菩薩道思想的起源

 

南傳佛教有關菩薩道思想的經典,主要收錄在巴利語聖典裡《經藏‧小部》中的《本生經》、《佛種姓》、《所行藏》及其註釋書。

1. 本生經Jātaka)》講述了我們喬達摩佛(Gotama Buddha)在過去生死輪迴中行菩薩道、修行波羅蜜的故事。《本生經》共分為22集,收錄了547個佛陀本生故事。由於《本生經》只是用偈頌的方式來講述,而且大部分的本生故事非常的簡要,所以必須閱讀其註釋書才得以瞭解完整故事的內容。

2. 佛種姓Buddhavaṃsa)》,又可譯為《諸佛史》。共分為二十八品,主要講述了包括我們喬達摩佛在內的二十五尊佛的事蹟。

3. 所行藏Cariyāpiṭaka)》,分為三品,以偈頌的體裁講述了我們喬達摩佛在過去生行十波羅蜜的三十五個本生故事。

 

此外,在《長部‧大本經Mahāpadānasuttaṃ)》裡, 佛陀講述了包括我們喬達摩佛在內此賢劫七佛的事蹟,經文主要在講述毘婆尸佛(Vipassī Buddha)的詳細事蹟,「菩薩(Bodhisatta)」一詞可以在本經看得到。

 

根據《佛種姓》和其註釋書等的記載,佛陀在成佛後的第二年回到了祖國迦毘羅衛城(Kapilavatthu),住在榕樹園(Nigrodhārāma)。佛陀為了降伏因出身高貴而驕傲自大的釋迦皇族,特別顯現了雙神變。釋迦族們被這景象所攝受,懷著敬仰的心情,他們發出讚揚的言詞。舍利弗(Sāriputta)尊者以天眼通了知了事由的經過後,帶著五百位阿羅漢比丘來到佛陀那裡,請佛陀講述他在過去生中行菩薩道及圓滿波羅蜜的故事,於是佛陀講述了自己從燃燈佛(Dīpaṅkara Buddha)時代的善慧隱士(Sumedha)一直到維山達拉(Vessantara)王時代漫長時間中修行菩薩道的《佛種姓》。因此我們可以說,南傳佛教的菩薩道思想是源自於佛陀。

 

二、什麼樣的人可稱為菩薩?

 

在南傳佛教裡,「菩薩(Bodhisatta)」這個詞是不能隨便亂叫的。所謂的菩薩是指已經被一尊佛授記過的大有情(Mahāsatta,偉大有情)、大男子(Mahāpurisa,偉大之人)。

 

三、被授記為菩薩的條件

 

對於一位想發願成佛的人想要被授記成佛,首先要具備被授記的八個條件,即是:

Manussattaṃ liṅgasampatti, hetu satthāradassanaṃ;

Pabbajjā guṇasampatti, adhikāro ca chandatā;

Aṭṭhadhammasamodhānā, abhinīhāro samijjhati.

 

1. 生為人身manussatta,人身):只有投生為人發願成佛才能成就,而不是處於投生為天神或龍等趣。為什麼呢?因為投生在天神或龍等趣是不可能成佛的,只有投生為人才能成佛。

 

2. 生為男性liṅgasampatti,性別成就):即使投生為人,只有男人發願成佛才能成就;女人、般達卡(paṇḍaka,被閹割或性向怪異者)、非男非女(napuṃsaka)、雙性人(ubhatobyañjanaka,兩根)發願成佛都是無效的。如《中部》及《增支部》等所提到的:「諸比丘,這是不可能、不會發生的,女人成為阿羅漢、正自覺者。」也就是女人不可能成佛。因此,即使投生為人,女人發願成佛是無效的。

 

3. 具備體證阿羅漢果的條件hetu,因;條件):即使投生為男人,只有在那一世具有體證阿羅漢的條件者發願成佛才能成就。如果沒有這個潛力者,或者說沒有這個條件者發願成佛是無效的。

 

4. 遇見一尊活著的佛陀satthāradassana,遇見導師):只有在一尊活著的佛陀面前發願成佛才能成就。如果佛陀已經般了涅槃,無論在他的佛塔前、在菩提樹下、在佛像前,或者在獨覺佛前、佛陀的聲聞弟子前發願成佛都是無效的。為什麼呢?因為缺少或者說他們沒有業報分別智來了知此人是否有能力、有可能成佛而加以授記。因此,只有在佛陀面前發願成佛才能成就。

 

5. 是一位相信業果法則的出家沙門或隱士pabbajjā,出家):即使在佛陀面前發願成佛,他也要是一位相信業果法則的出家隱士(沙門)或比丘所發的願才能成就;在家人發願成佛是無效的。為什麼呢?因為即使在最初的發願時,也應該是以出家的身分來發願的。

 

6. 具有四禪八定與五神通guṇasampatti,德成就):即使出家,也要證得四禪八定與五神通發願成佛才能成就,而不是沒有這些德行的人。為什麼呢?因為德行不具足的緣故。

 

7. 願為佛陀捨棄自己生命的增上行adhikārakusala; adhikāra,增上行):即使具有禪定與神通的德行,也要具有願為諸佛捨棄自己生命的增上行發願成佛才能成就,而不是沒有此增上善行的人。例如,如果燃燈佛與四十萬位阿羅漢弟子在作為拱橋的善慧身上走過去,他將無法活命。明知這一點,他還是毫不猶豫、勇敢地奉獻自己來服侍佛陀,這是增上行的善法。

 

8. 有非常強想要成佛的善欲chandatā):即使發願想要成佛,也要對成佛有很強的欲、精進、努力和追求發願成佛才能成就,而不是沒有這些強欲、精進的人。這非常強想要成佛的善欲可以用以下的譬喻來說明:即使整個輪圍界變成一座汪洋大海,要靠自己的體力游過去對岸才能成佛,他會不畏艱難地想:「我將游到對岸來成就佛果。」具有如此強的欲和精進的人發願成佛才能成就,而不是沒有這些強欲、精進的人。

 

如果不具備被授記的這八條件,即使想發願成佛,也是無效的;要具備這八個條件,被一尊佛授記後,他才真正成為一位菩薩。

 

四、有幾種菩薩?

 

將未來成佛的菩薩可分為三種類型,即:

  1.慧增上的菩薩(paññādhika,智慧型菩薩),

  2.信增上的菩薩(saddhādhika,重信型菩薩)和

  3.精進增上的菩薩(viriyadhika,精進型菩薩)。

想要成佛證得一切知智(sabbaññutañāṇa),為了獲得至上的智慧,尋求者的心必須以智慧為主導。以智慧為主導這個因素是指在作出一切的身語意業之前,都有一番細心的思考。如此,他的智慧一生又一生地逐漸敏銳與成熟,而在完全圓滿時,即能證得遠遠超越其他智慧的一切知智。

 

1. 「智慧型菩薩」的慧根最利,在每一分努力中都以智慧為主導,在精勤修習波羅蜜(pāramī)四阿僧祇 與十萬劫 之後成佛。

 

2. 有些菩薩深信自己能夠經由修習波羅蜜而成佛。他們的心最顯著的是信心。這類菩薩的信心比智慧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因此稱為「重信型菩薩」。由於他們並不是以智慧為主導,而是以信心為主導來修習諸波羅蜜,因此無法在四阿僧祇與十萬劫之後成佛,而必須在八阿僧祇與十萬劫之後才能成佛。

 

3. 另一類菩薩依靠自己的精進力為主,智慧並不是他們的重要因素,也不太注重修習波羅蜜能夠達到成佛這一信念,而是堅持精進就能成佛。因此,在修習波羅蜜時,他們把精進放在首要與優先的地位,而只能在十六阿僧祇與十萬劫之後才成佛。因此,他們稱為「精進型菩薩」。

 

在此,我們應當注意的是:智慧型、重信型以及精進型這三類分法只是用在菩薩而已,而不是已經證得一切知智的佛陀。只有他們還是菩薩時才有這三類分法,一旦證得佛果之後,他們在智慧、信心與精進各方面都是沒有差別的。我們不能說某尊佛在其中一方面比其他的佛更圓滿。

 

Paññādhikānaṃ hi saddhā mandā hoti paññā tikkhā;  智慧型菩薩慧強信弱;

Saddhādhikānaṃ paññā majjhimā hoti saddhā balavā; 重信型菩薩慧中信強;

Viriyādhikānaṃ saddhā-paññā mandā viriyaṃ balavaṃ.精進型菩薩信與慧皆弱,但精進強。

 

在菩薩被授記時已經可以分為三類:

1. 敏知者菩薩(略開知者菩薩,ugghāṭitaññū bodhisatta);

2. 廣演知者菩薩(vipañcitaññū bodhisatta);

3. 所引導者菩薩(neyya bodhisatta)。

 

1. 如果敏知者菩薩有意在他被授記的那一世證得弟子菩提(sāvaka-bodhi)的阿羅漢,他有能力在佛陀還未開示完一首四行偈的第三行時,就證得連同六神通 與四無礙解智 (paṭisambhidāñāṇa)的阿羅漢果。這是被授記的八個條件之一。

 

2. 如果廣演知者菩薩有意在他被授記的那一世證得弟子菩提,他有能力在佛陀還未講完一首四行偈的第四行時,就證得連同六神通與四無礙解智的阿羅漢果。

 

3. 如果所引導者菩薩有意在他被授記的那一世證得弟子菩提,他有能力在佛陀剛講完一首四行偈的第四行時,就證得連同六神通與四無礙解智的阿羅漢果。

 

敏知者菩薩的「導致解脫之波羅蜜的成熟程度」已經強到他只須在被授記之後,再修習四阿僧祇與十萬劫即可成佛;廣演知者菩薩的「導致解脫之波羅蜜的成熟程度」只是中等而已,因此在被授記之後,還須要再修習八阿僧祇與十萬劫才能成佛;所引導者菩薩的「導致解脫之波羅蜜的成熟程度」很弱,因此他在被授記之後,還須要再修習十六阿僧祇與十萬劫才能成佛。

 

因此,敏知者菩薩即是智慧型菩薩;廣演知者菩薩即是重信型菩薩;所引導者菩薩即是精進型菩薩。

 

五、十波羅蜜

 

依照教法波羅蜜有:

Dānaṃ sīlañ ca nekkhammaṃ, paññā viriyena pañcamaṃ, khantī saccam’adhiṭṭhānaṃ, mett’upekkhāti te dasa.

布施、持戒與出離,智慧、精進為第五,

忍辱、真實及決意,慈以及捨共有十 。

 

什麼是波羅蜜呢?

波羅蜜是以大悲心和行善的方法善巧智為基礎的聖潔素質,例如:布施、持戒等;而且這些素質必須不受渴愛、慢與邪見所染污。只有不受渴愛、慢及邪見染污的布施才能稱波羅蜜。

 

為了具備成為波羅蜜的條件,布施、持戒等諸善行不只是必須不受渴愛、慢及邪見所染污,而且必須以大悲心(māhakaruṇā,大悲)和方法善巧智(upāya-kosallañāṇa,方便善巧智)為基礎。

大悲心Mahākaruṇā):菩薩必須對無論遠近的無邊眾生都培育深切的悲憫心,視眾生為自己的親生孩子。

方法善巧智Upāya-kosalla ñāṇa):這是對行布施、持戒等善行的方法善巧智,使它們成為體證一切知智的基本方法與助力。

 

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是修習波羅蜜和成佛的基礎。發願成佛者首先應當致力於具備這兩個基本條件。只有具足這兩個基本條件的布施、持戒等波羅蜜,才是真正的波羅蜜。

 

巴利語「pāramī」是「parama」和「ī」的組合。「Parama」是「至上」的意思,而在此用來代表菩薩,因為他們具有布施、持戒等非凡的美德。

 

以下是對個別波羅蜜的定義與特有的特相、作用、現起和近因。

 

(一)布施dāna)波羅蜜是以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為基礎,把自己所擁有的捨棄、布施、給與他人的捨思(cetanā,意志;動機)。

  1.它的相是捨棄。

  2.作用是破除對可施物執著的貪愛。

  3.現起是呈現在修行者心中的不執著(此為自性),或是獲得財富與投生善趣(此為結果)。

  4.近因是可布施的物品;因為只有在有可施物時,才能行布施。

 

(二)持戒sīla)波羅蜜是以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為基礎的善身、語業。在阿毘達磨字義為:遠離不應違犯的惡作(viratī cetasika,離心所)與從事各種應行義務的思心所(cetanā)。

  1.它的相是不讓身與口為惡而保持它們行善;它的另一個相是作為一切善業的基礎。

  2.作用是防止道德淪落——即三種不善身業與四種不善語業;或幫助獲得無瑕疵、無可批評的完美道德作用。

  3.現起是當行者省察其自性時,有清淨的身、語業。

  4.近因是慚(hirī,羞於為惡)與愧(ottapa,害怕為惡)。

 

(三)出離nekkhamma)波羅蜜是以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為基礎的出離心識(viññāṇa)與心所(cetasika)。出離是指在感受到事欲(vatthukāma,欲樂目標)、煩惱欲(kilesakāma)與其他生命界的不圓滿之後所生起捨棄欲界的願。

  1.它的相是解脫欲貪(對欲樂的貪求)與欲界。

  2.作用是看到欲樂與生命的過失。

  3.現起是由行者了知而遠離、離開欲樂與欲界。

  4.近因是悚懼智(saṃvegañāṇa)。

 

(四)智慧paññā)波羅蜜是以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為基礎,透視諸法的共相與特相的慧心所。

  1.它的相是透視諸法的實相,或是毫無錯誤地觀照目標的共相與特相,猶如一個熟練的射手一箭即射中靶心一般。

  2.作用是有如燈一般地照明其目標(驅除掩蓋事物本質的黑暗愚癡,moha)。

  3.現起是行者在觀照所緣時心不癡迷,猶如嚮導為在森林中迷失方向的旅人指引道路,或是在觀照所緣時有遠離愚癡的有益結果。

  4.近因是定(samādhi)或四聖諦。

 

(五)精進viriya)波羅蜜是以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為基礎,為眾生的福利所付出身與心的努力。

  1.它的相是勤奮(吃苦)。

  2.作用是支持和提昇與精進同時生起的素質,使它們在行善的努力上不會鬆懈下來。

  3.現起是行者有堅強的心來對抗有損善業的昏沉、懶散。

  4.近因是悚懼智(saṃvegañāṇa),或八精進事(viriyārambavatthu,發勤精進事)。

 

八精進事(viriyārambavatthu):

  1.有人可能對自己說:「我需要修補袈裟等,那時我將難以全心全意地投入於世尊的教法。我必須在還未修補前更努力修行。」

  2.在修補完成之後他想:「我剛完成修補工作,修補時我無法專注於世尊的教法,現在我應當更努力修行來彌補這個損失。」

 

兩種關於遠遊的因素:

  1.他想:「我必須遠行,在旅途上我將難以專注於世尊的教法。我必須在遠行前更努力修行。」

  2.遠遊之後他想:「我剛完成遠行,遠行時我無法專注於世尊的教法,現在我應當更努力修行來彌補這個損失。」

 

兩種關於生病的因素:

  1.剛生小病時,他想:「我感到不適,這病可能會變得更嚴重。我必須在還未變得更嚴重前努力修行。」

  2.復原之後,他想:「我剛剛病癒,任何時候都可能再生病。我必須在舊病未復發前努力修行。」

 

兩種關於食物的因素:

  1.當得不到足夠的食物時,他想:「剛才托缽集食我只得到少許食物,吃得少可保持身輕體健而且不昏沉,我應當馬上開始努力的修行。」

  2.當獲得足夠的食物時,他想:「剛才托缽集食我得到足夠的食物,它將給我體力精進的修行,我應當馬上開始努力的修行。」

 

以上是八種激起精進努力的因素;與這八種因素相對的是八懈怠事(kusītavatthu),即:

 

當有人需要做修補工作時,他想:「這將使我感到疲倦,我應在未修補前先好好地睡一覺。」當他有遠行時也如此想;當稍微感到不適時,他即埋怨身體虛弱而去睡大覺;當吃得飽時他只管打瞌睡,因為肚子太重了。當修補完畢或剛遠行回來,或是剛病癒,或吃不飽,他就發牢騷,說:「我很累,我要休息。」如此,愚癡的人為自己多找藉口而不努力修習善法。

 

八精進與八懈怠事記載在《長部‧巴提卡品‧等誦經》(Dīgha Nikāya, Pāthikavagga, Sangīti Sutta) 裡。

 

(六)忍辱khanti)波羅蜜是以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為基礎,忍受他人惡待自己的忍耐力。(或根據阿毘達磨則是在忍耐的時候生起以無瞋為主的心與心所。)

  1.它的相是耐心地忍受。

  2.作用是克服喜歡與厭惡事物的影響力(對於沒有忍耐心的人,在遇到喜歡的事物時即生起貪欲;遇到厭惡的事物時則不喜歡或生氣。如此,他已被可喜與不可喜的事物打敗。具有忍耐心的人在面對貪和瞋時能夠住立不搖與不受影響。因此忍辱足以克服包括可喜與不可喜的事物任何感官目標﹙六塵﹚的影響力)。

  3.現起是容忍地接受可喜與不可喜的事物,或是不與它們對抗。

  4.近因是如實知見諸法。

 

(七)真實sacca)波羅蜜是以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為基礎,只說實話及言而有信。(依據阿毘達磨則是離心所(virati-cetasika)、思心所(cetanā-cetasika)或是慧心所(paññā-cetasika),視情況而定。)

  1.它的相是誠實不欺的言語。

  2.作用是指明事實。

  3.現起為行者的心是聖潔、美妙及喜悅的。

  4.近因是清淨的身、語、意。

 

(八)決意adhiṭṭhāna)波羅蜜是以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為基礎,行善的決心毫不動搖。(依據阿毘達磨則是下定決心時所生起的心與心所。)

  1.它的相是對修習波羅蜜、捨(cāga)、善行(cariya)的菩提資糧有不動搖的決心。

  2.作用是克服與菩提資糧敵對的不善法。

  3.現起是行者的心對修習菩提資糧堅貞不移。

  4.近因是菩提資糧(波羅蜜、捨、善行)。

 

(九)mettā)波羅蜜是以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為基礎,為眾生的福利與快樂所做的奉獻。依據阿毘達磨則是無瞋心所(adosa-cetasika)。

  1.它的相是希望所有眾生幸福與快樂。

  2.作用是為眾生的福利而努力,或消除九種瞋恨的起因。

  3.現起為行者的心是平靜、友善的。

  4.近因是視眾生可接受的一面。(假如視眾生為討厭者,慈心是不可能生起的。)

 

(十)upekkhā)波羅蜜是以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為基礎,對一切可喜與不可喜之法採取中立與不分別的態度,捨棄愛與恨。(依據阿毘達磨則是中捨性心所。)

  1.它的相是對愛與恨採取中立的態度。

  2.作用是有公正無偏的見解。

  3.現起是行者的心減輕愛與恨。

  4.近因是省察所有眾生是他們業的所有者。

 

有三十個波羅蜜,即:十個普通波羅蜜(pāramī)、十個中等波羅蜜(upapāramī,近波羅蜜)和十個勝義波羅蜜(paramatthapāramī)。

 

布施有普通布施波羅蜜、中等布施波羅蜜和勝義布施波羅蜜。關於持戒、出離等其他九個波羅蜜,每個都有三個層次,因此原本的十個波羅蜜則可分為三十個波羅蜜。

 

1.布施妻子、兒女與財產這些身外財物是屬於普通布施波羅蜜;

  布施自己的手、腳等肢體是屬於中等布施波羅蜜;

  布施自己的生命是屬於勝義布施波羅蜜。

 

2.同樣地,不為了妻子、兒女與財產的身外財物而犯戒是屬於普通持戒波羅蜜;

  不為了自己的手、腳等肢體而犯戒是屬於中等持戒波羅蜜;

  不為了自己的生命而犯戒是屬於勝義持戒波羅蜜。

 

3. 捨斷對身外財物的執著而出家是屬於普通出離波羅蜜;捨斷對自己的手、腳等肢體的執著而出家是中等出離波羅蜜;捨斷對自己生命的執著而出家是勝義出離波羅蜜。

 

4.捨棄對身外財物的執著,明智地分辨什麼是對眾生有利及不利的是普通智慧波羅蜜;捨棄對自己手、腳等肢體的執著,明智地分辨什麼是對眾生有利及不利的是中等智慧波羅蜜;捨棄對自己生命的執著,明智地分辨什麼是對眾生有利及不利的是勝義智慧波羅蜜。

 

5.努力於修習與成就(前述與後述的)普通波羅蜜是普通精進波羅蜜;努力於修習與成就(前述與後述的)中等波羅蜜是中等精進波羅蜜;努力於修習與成就(前述與後述的)勝義波羅蜜是勝義精進波羅蜜。

 

6.耐心地忍受危害自己身外財物的事是屬於普通忍辱波羅蜜;耐心地忍受危害自己的手、腳等肢體的事是屬於中等忍辱波羅蜜;耐心地忍受危害自己生命的事是屬於勝義忍辱波羅蜜。

 

7.不為自己的身外財物而捨棄真實是屬於普通真實波羅蜜;不為自己的手、腳等肢體而捨棄真實是屬於中等真實波羅蜜;不為自己的生命而捨棄真實是屬於勝義真實波羅蜜。

 

8.即使自己的身外財物受到危害也不動搖地修習布施等波羅蜜的決心是普通決意波羅蜜;即使自己的手、腳等肢體受到危害也不動搖的決心是中等決意波羅蜜;即使自己的生命受到危害也不動搖的決心是勝義決意波羅蜜。

 

9.即使眾生傷害到自己的身外財物也不捨棄對他們的慈愛(連續不斷地對眾生散播慈愛)是普通慈波羅蜜;即使眾生傷害到自己的手、腳等肢體也不捨棄對他們的慈愛是中等慈波羅蜜;即使眾生傷害到自己的生命也不捨棄對他們的慈愛是勝義慈波羅蜜。

 

10.對眾生及其思行有助與有害於自己身外財物的事物保持捨心是普通捨波羅蜜;對眾生及其思行有益與有害於自己的手、腳等肢體的事物保持捨心是中等捨波羅蜜;對眾生及其思行有益與有害於自己的生命的事物保持捨心是勝義捨波羅蜜。

 

六、圓滿波羅蜜的時程

 

圓滿波羅蜜的最短時程是四阿僧祇與十萬劫;中等的時程是八阿僧祇與十萬劫;最長的時程是十六阿僧祇與十萬劫。這些時程是從被授記為菩薩的時候開始算起的。

 

七、為何菩薩是凡夫?(為什麼有人說彌勒菩薩是凡夫)

 

在《小部‧小誦‧寶經(Ratanasuttaṃ)》裡佛陀開示說:「即使他們極放逸,也不受取第八有(kiñcāpi te honti bhusappamattā, na te bhavaṃ aṭṭhamaṃ ādiyanti)」,意思是,預流聖者在證得預流道時斷除了有身見(sakkāya diṭṭhi)、戒禁取(sīlabbattaparāmāsa)和疑(vichikicchā)三結,即使他們非常的放逸,也不會投生超過七次的生命體,必定能得究竟苦邊,趣無餘依般涅槃,絕不會再有第八次受生。這是佛教的基本知識。

菩薩由於其悲願,願意生生世世在生死輪回中累積他的波羅蜜,圓滿三個層次的十波羅蜜,從被授記為菩薩後,至少要歷經四阿僧祇與十萬劫的時程才可能圓滿。菩薩在證得聖道聖果時,是在最後一生才可能發生的,當他證得預流道時,馬上就接著證得預流果、一來道、一來果、不還道、不還果、阿羅漢道和阿羅漢果了。

 

由此可知,由於如果菩薩證得預流道成為聖者,表示他馬上要成佛了;如果他的波羅蜜還沒有成熟,就不可能證得聖道聖果,必定是凡夫而已。

 

個人在此要向「聖法大長老台灣弘法行」的主辦單位糾正一下,據 個人所知,聖法大長老是一位修菩薩道志願成佛的大長老,但你們的海報用「一生難能得遇的聖者」是不正確的,因為如果他真的是一位修菩薩道的人,現在不應該是一位聖者;此外,我們南傳佛教是沒有在使用「加持力」這種用詞的。

 

南傳佛教的佛陀觀

 

1. 成佛的因素是什麼

我們台灣有些出家師父常常會向信徒說,念佛是因,成佛是果。其實這是不對的!成佛的因並不是念佛,而是從被授記為菩薩後,至少要歷經四阿僧祇與十萬劫的時程來圓滿三個層次的十波羅蜜;要圓滿了他的波羅蜜後,時機成熟了,菩薩才可能成佛的。因此,如果一個人未經一尊佛為他授記,就不可能成佛;菩薩依根機要以四阿僧祇與十萬劫、八阿僧祇與十萬劫或者十六阿僧祇與十萬劫的時程來修習波羅蜜;當這位菩薩圓滿了三個層次的十波羅蜜,時機成熟時,他就能成佛。

 

2. 不可能有兩尊佛同時在世

就如《長部》 、《中部》 及《增支部》 等所提到的:「諸比丘,這是不可能、不會發生的,在一個世間界不前不後有兩尊阿羅漢、正自覺者出現,這是不可能發生的。(“Aṭṭhānametaṃ anavakāso yaṃ ekissā lokadhātuyā dve arahanto sammāsambuddhā apubbaṃ acarimaṃ uppajjeyyuṃ, netaṃ ṭhānaṃ vijjati.)」所以世間只可能有一尊佛陀,不可能同時有兩尊佛陀。

 

佛陀、獨覺佛與聲聞弟子的差別

1. 正自覺的佛陀是不依靠導師,自己體證通達四聖諦的四種道智。除了斷除內心的煩惱外,佛陀也斷除了過去世的習氣(vāsanā)。一切知智是明瞭一切值得了解之事。佛陀除了自己體證四聖諦外,也能教導他人如何修習以體證四聖諦。要成佛必須積累四阿僧祇與十萬劫、八阿僧祇與十萬劫,或者十六阿僧祇與十萬劫的波羅蜜。

就如上面所說的,世間只能有一尊佛陀,不可能同時有兩尊佛陀。

 

2. 獨覺佛(Paccekabuddha,辟支佛)是無師自通地體證通達四聖諦的四種道智。獨覺佛能自己體證四聖諦,但無法教導他人如何修習來體證四聖諦。為什麼呢?因為體證四聖諦要修習觀禪的所緣—名色法,名色法是勝義法,是非常微細的,要精確地講出這些勝義法是一切知智的佛陀才有這個能力的。要成為獨覺佛必需積累二阿僧祇與十萬劫的波羅蜜。根據經典及註釋書的記載,獨覺佛可能有幾位同時存在世間,有時甚至有五百位獨覺佛生活在一起。

 

3. 聲聞弟子是必須依靠佛陀的助力才能體證通達四聖諦的四種道智。聲聞弟子自己無法體證四聖諦,但由於佛陀教導的關係,聲聞弟子也能教導他人如何修習以體證四聖諦。

 

聲聞弟子可分為上首弟子、大弟子和普通弟子三種。諸佛的上首弟子有兩位;我們喬達摩佛的大弟子有八十位;而普通弟子則各尊佛有所不同。上首弟子要積累一阿僧祇與十萬劫的波羅蜜;大弟子要積累十萬劫的波羅蜜;而普通弟子所積累波羅蜜的時程並沒有限定。

 

祝大家平安快樂!

祝大家早證涅槃!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