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6, 2023

簡表.四朝高僧傳

-- 慧皎, 道宣, 赞宁, 如惺

 

《梁高僧傳》      67~519  Y=453  N=244

《唐高僧傳》     500~645  Y=144  N=331

《宋高僧傳》     667~987  Y=320  N=532

《明高僧傳》8卷  

《補續高僧傳》 ???~       Y=     N=561

《神僧傳》《指月錄》《高僧傳》卷五

 

《梁高僧傳》共有十四卷,釋慧皎

    所載時間起自東漢永平十年(西元六七年)到梁天監十八年(西元五一九年),前後四百五十三年。

    正傳為二百五十七人,附見二百四十四人。

    全書按照所錄僧人突出的品行業績分為十科。

 

《續高僧傳》也被稱作《唐高僧傳》。

    記錄梁初至中唐佛教的史料。計三十卷,唐道宣撰。

    道宣認為慧皎《高僧傳》中記載梁代的高僧過少,而需要作補輯的工作,

    於是經過相當時期的收集資料,寫成《續高僧傳》三十卷。

    內容從梁代初葉開始,到唐貞觀十九年(645)止,一百四十四年的期間,

    共寫正傳三百三十一人,附見一百六十人,即於貞觀十九年完成。

    在成書後二十年間,陸續有所增補,又成後集《續高僧傳》編入《續高僧傳》。

 

《宋高僧傳》釋贊寧著

    起於唐高宗(公元六六七年),終於宋太宗(公元九八七年),前後凡三百二十年,

    所錄僧人正傳五百三十二人,附見一百二十五人,其中十之八、九為唐僧,餘則五代和北宋之僧人。

    從傳中所收錄的僧數和內容看,此書之特色在「習禪」和「感通」二科,

    其中「習禪」為六卷,對於人們研究唐、宋禪學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其次「感通」,如果從純學術研究的角度說,則有如某些學者所指出的「所記神異感通事跡過多」,

    但若從護法弘教方面立論,則自有其宗教之價值。

 

《補續高僧傳》明吳門華山寺沙門明河撰

 

《神僧傳》明成祖朱棣撰佛教典籍,共九卷。

    以古代民間各方神僧流傳事跡採輯成書,

    共著錄自后漢起至元初止二百零八人,后漢、吳、元佔的人數最少,

    唐人最多,幾達全書之半。

 

《神仙傳》晉葛洪撰。

    所錄凡八十四人。劉向所撰又七十一人。

 

《列仙傳》作者不可考,且名劉向。

 

 

《梁高僧傳》

譯經。義解。神異。習禪。明律。亡身。誦經。興福。經師。唱導。

  35   110    20    21    13    11    21    14    11    10

《唐高僧傳》

譯經。義解。感通。習禪。明律。遺身。讀誦。興福。護法。聲德。

  15   161   118    95    36    12    14    12    18    12

《宋高僧傳》

譯經。義解。感通。習禪。明律。遺身。讀誦。興福。護法。聲德。

  32    72    89   102    58    22    42    50    18    45

《明高僧傳》《補續》

譯經。義解。感通。習禪。明律。遺身。贊誦。興福。護法。聲德。

  12   102    34   242    10    13    21    13    15    99

 

《神僧傳》

《指月錄》

 

《梁高僧傳》

譯經

義解

義解

神異

習禪

明律

攝摩騰一
竺法蘭二
安清(世高)
支樓迦讖四
曇柯迦羅五
康僧會六
維祇難七
竺曇摩羅剎
帛遠九
帛尸梨密十
僧伽跋澄
曇摩難提
僧伽提婆
竺佛念十四
曇摩耶舍

 

鳩摩羅什一
弗若多羅二
曇摩流支
卑摩羅叉四
佛陀耶舍五
佛馱跋陀羅
曇無讖

 

釋法顯
釋曇無竭
佛馱什三
浮陀跋摩四
釋智嚴五
釋寶雲六
求那跋摩七
僧伽跋摩八
曇摩密多九
釋智猛十
畺良耶舍
求那跋陀羅
求那毘地

朱士行
支孝龍二
康僧淵三
竺法雅四
康法朗
竺法乘六
竺潛深七
支道林八
于法蘭九
于法開十
于道邃十一
竺法崇十二
竺法義十三
竺僧度十四

 

釋道安一
釋法和二
竺僧朗
竺法汰四
釋僧先五
竺僧輔六
竺僧敷七
釋曇翼八
釋法遇九
釋曇徽十
釋道立十一
釋曇戒十二
竺法曠十三
釋道壹十四
釋慧虔十五

 

釋慧遠
釋慧持二
釋慧永三
釋僧濟四
釋法安五
釋曇邕六
釋道祖七
釋僧八
釋道融九
釋曇影十
釋僧叡十一
釋道恒十二
釋僧肇

 

竺道生一
釋慧叡二
釋慧嚴三
釋慧觀四
釋慧義五
釋道淵六
釋僧弼七

釋慧靜八
釋僧苞九
釋僧詮十
釋曇鑒十一
釋慧安十二
釋曇無成十三
釋僧含十四
釋僧徹十五
釋曇諦十六
釋僧導十七
釋道汪十八
釋慧靜十九
釋法愍二十
釋道亮二十一
釋梵敏二十二
釋道溫二十三
釋曇斌二十四
釋慧亮二十五
釋僧鏡二十六
釋僧瑾二十七
釋道猛二十八
釋超進二十九
釋法珍三十
釋道猷三十一
釋慧通

 

釋僧淵一
釋曇度二
釋道慧三
釋僧鍾四
釋道盛五
釋弘充六
釋智林七
釋法瑗八
釋玄暢九
釋僧遠十
釋僧慧十一
釋僧柔十二
釋慧基十三
釋慧次十四
釋慧隆十五
釋僧宗十六
釋法安十七
釋僧印十八
釋法度十九
釋智秀二十
釋慧球二十一
釋僧盛二十二
釋智順二十三
釋寶亮二十四
釋法通二十五
釋慧集二十六
釋曇斐二十七

竺佛圖澄
單道開二
竺佛調三
耆域四

 

揵陀勒一
訶羅竭二
竺法慧三
安慧則四
涉公五
釋曇霍六
史宗七
杯度八
釋曇始九
釋法朗
邵碩十一
釋慧安十二
釋法匱十三
釋僧慧十四
釋慧通十五
釋保誌

竺僧顯一
帛僧光二
竺曇猷三
釋慧嵬四
釋賢護五
釋支曇蘭六
釋法緒七
釋玄高八
釋僧周九
釋慧通十
釋淨度十一
釋僧從十二
釋法成十三
釋慧覽十四
釋法期十五
釋道法十六
釋普恒十七
釋法晤十九
釋僧審十八
釋曇超二十
釋慧明

釋慧猷一
釋僧業二
釋慧詢三
釋僧璩四
釋道儼五
釋僧隱六
釋道房七
釋道營八
釋志道九
釋法頴十
釋法琳十一
釋智稱十二
釋僧祐

亡身

 

誦經

興福

經師

唱導

釋僧群一
釋曇稱二
釋法進三
釋僧富四
釋法羽五
釋慧紹六
釋僧瑜七
釋慧益八
釋僧慶九
釋法光十
釋曇弘十一

 

釋曇邃一
釋法相二
竺法純三
釋僧生四
釋法宗五
釋道冏六
釋慧慶七
釋普明八
釋法莊九
釋慧果十
釋法恭十一
釋僧覆十二
釋慧進十三
釋弘明
釋慧豫
釋道嵩十六
釋超辯十七
釋法慧十八
釋僧侯十九
釋慧彌二十
釋道琳二十一

釋慧達一
釋慧元二
釋慧力三
釋慧受四
釋僧慧五
釋曇翼六
釋僧洪七
釋僧亮八
釋法意九
釋慧敬十
釋法獻十一
釋法獻十二
釋僧護十三
釋法悅十四

帛法橋一
支曇籥二
釋法平三
釋僧饒四
釋道慧五
釋智宗六
釋曇遷七
釋曇智八
釋僧辯九
釋曇憑十
釋慧忍十一

釋道照一
釋曇頴二
釋慧璩三
釋曇宗四
釋曇光五
釋慧芬六
釋道儒七
釋慧重八
釋法願九
釋法鏡十

 

 

 

一為「譯經」,三卷,

    介紹了從東漢至齊代翻譯佛經的僧人三十五人的生平事跡。

    其中多為天竺僧,也有少數西域僧、漢僧。

    讀者能夠從該科中了解到不同時期的譯經情況、譯經種類和譯經風格的變化。

 

二為「義解」,五卷,

    該科有從晉到梁一百一十位學僧的傳記,

    其中多為漢僧,也有少數西域僧或印度僧,如康僧淵、釋曇翼等,

    這部分內容表現了各代學僧的學識、學說、著作,對儒道玄的態度,僧人與上層社會的關係,

    由此亦能了解到佛教教義學在士大夫階層傳播發展和佛教中土化的演進情況。

 

三為「神異」,二卷,

    此科介紹佛僧的神異表現與具有的奇門異術。

  「如慧則之感香,能致痼疾消療;史宗之過漁梁,乃令潛鱗得命。

    白足臨刃不傷,遺法為之更始。保志分身圓戶,帝王以之加信」。

 

四為「習禪」,

    記述了能夠杳寂禪定的僧人二十一人的事跡。

 

五為「明律」,與「習禪」合為一卷,

    列傳的十三位僧人,皆是精於律學,並能夠樹立戒範的。

 

六為「亡身」,

    所記敘的十一位僧人,為供養佛像或為造福業而作燭自焚。

 

七為「誦經」,與「亡身」合為一卷,

    所載二十一位僧人,皆精習《法華》等經,出口能誦。

 

八為「興福」,十四人,

    為想方設法籌款建塔造像者。

 

九為「經師」,

    此科所記皆是善於諷誦佛經、吟詠歌贊、巧於音律的僧人,共為十一人。

 

十為「唱導」,與「興福」、「經師」二科合為一卷。

    所載僧人擅長於宣唱經文,引導懺悔,共為十人。

 

前八科論贊具備,後二科有論無贊。

  一科之「論」,實為這一門類的意義、源流概述與重要的僧人、事象之評論。

  如「義解」科說「義解」的重要性,如果沒有正確的釋義,會言傷其旨,意失其真。

  作者對竺潛、支遁、道安、慧遠等人的義解評價道:

  「使夫慧日餘暉,重光千載之下;香土遺芬,再馥閻浮之地。」

  對於佛教的一些概念、修行方式等在論中也有淺白的闡述,

  如在論中對禪定、唱導、經轉都有清楚的說明。

 

 

 

道安 「撥天見兜率」

 

《宋高僧傳》

譯經篇第一 (變梵成華。通凡入聖。法輪斯轉。諸佛所師)

義解篇第二 (尋文見義。得意忘言。三慧克全。二依當轉)

習禪篇第三 (修至無念。善惡都亡。亡其所亡。常住安樂)

明律篇第四 (嚴而少恩。正而急護。嬰守三業。同彼金湯)

護法篇第五 (家有良吏。守藏何虞。法有名師。外禦其侮)

感通篇第六 (逆於常理。感而遂通。化于世間。觀之難測)

遺身篇第七 (難捨易捐。施中第一。以穢漏體。迴金剛身)

讀誦篇第八 (十種法師。此為高大。染枸櫞花。果時瓤赤)

興福篇第九 (為己為他。福生罪滅。有為之善。其利博哉)

雜科聲德十 (統攝諸科。同歸高尚。唱導之匠。光顯佛乘)

 

 

 

Sunday, June 11, 2023

手記__率爾心


瑜伽師地論卷第一

本地分中.五識身相應地.第一

 

復次,

  雖眼不壞,色現在前,能生作意.若不正起,所生眼識.必不得生。

  要眼不壞,色現在前,能生作意.正復現起,所生眼識.方乃得生。

  如眼識生,乃至身識,應知亦爾。

  復次,由眼識生,三心可得,如其次第。謂率爾心、尋求心、決定心。

    初是眼識,二在意識,決定心後,方有染淨。

    此後乃有等流眼識善不善轉,而彼不由自分別力,乃至此意不趣餘境。

    經爾所時,眼意二識或善或染,相續而轉。

    如眼識生,乃至身識,應知亦爾。

  復次,應觀五識,

    所依,如往餘方者所乘;所緣,如所為事;助伴,如同侶;業,如自功能。

  復有差別,應觀五識,

    所依,如居家者家;所緣,如所受用;助伴,如僕使等;業,如作用。

 

南懷瑾__禪學講座  __林中治  記錄(一九七三年)

“禪學講座”由南懷瑾先生講述,林中治先生記錄,內容簡明曉暢,釋義深入淺出,文章曾刊載於《十方》雜志。說明:本書內容皆轉自網上,唯重為一校。

六識的五種心態

前五識依五根、對五塵、配全了意識,便生起五心的作用:

 

率爾心:

  剎那而起,這種剎那是突發的。中庸上所講的“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率性,就是唯識學上所講的率爾心,是后天的一種心理作用。大家學靜坐,在靜坐中,突然間見到光、見到像,就是率爾心的作用,用不著歡喜或害怕,只要不理他,一會兒就過去了。

 

尋求心:

  普通的人,時時刻刻總在在尋找的狀態之中。有一位年輕人講,我自小學至於中學畢業,十二年來什麼都沒有把握到,現在希望聯考錄取,我想在大學裡,總該可以找到什麼吧﹔而坐在他旁邊大學剛畢業的一位同學告訴他,你如果真的進了大學,我想也不會找到什麼。

 

真的,我們大家在人生之中,不管年老年輕,到底能找到什麼呢?什麼都沒有找到。不過有一點,如果站在學禪修道的觀點上,能夠把一切尋求心都放下,反而能夠得到什麼。

 

決定心:

  有下決定的作用。

 

以眼識來講,

  率爾心是眼識配合了意識第一下最初所起的作用,這突發的率爾心一過去,

  尋求心就起來,使眼睛東張西望,欲罷不能,念念相繼,輾轉而去,

  第五識配合第六識的好惡,在時間之流中流轉,這是等流心。

  在尋求之中,如果找到自己所要的東西,就產生決定心,

  決定心的結果有染有淨,這是染淨心,染就是對一切世間境象的愛惡,淨就是禪的“明心見性”境界。

 

瑜伽師地論卷第三

本地分中.意地.第二之三

 

又非"五識身有二剎那相隨俱生";亦無展轉無間.更互而生。

  又一剎那,五識身生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

    從此無間,或時散亂,或耳識生,或五識身中,隨一識生。

    若不散亂,必定意識中,第二決定心生。

    由此尋求決定二意識故,分別境界。

 

又由二種因故,或染污,或善法生。謂分別故,及先所引故。

  意識中所有,由二種因。

  在五識者,唯由先所引故。所以者何?

    由染污及善意識力所引故。

    從此無間,於眼等識中,染污及善法生,不由分別,彼無分別故。

    由此道理,說眼等識隨意識轉。

 

如經言:「起一心,若眾多心」。

  云何安立此一心耶?    謂世俗言說"一心剎那",非生起剎那。

  云何世俗言說一心剎那?

    謂一處為依止,於一境界事有爾所了別生,總爾所時,名「一心剎那」。

    又相似相續,亦說名一,與第二念極相似故。

 

又意識任運散亂,緣不串習境時,

  無欲等生,爾時意識名「率爾墮心」,唯緣過去境。

  五識無間所生意識,或尋求或決定,唯應說緣現在境,若此即「緣彼境生」。

 

又識能了別事之總相,

  即此所未了別.所了境相.能了別者,說名「作意」。

  即此可意不可意、俱相違相,由觸了別。

  即此攝受、損害、俱相違相,由受了別。                         

  即此言說因相,由想了別。

  即此邪正、俱相違行因相,由思了別。

  是故說彼作意等思為後邊,名心所有法,遍一切處、一切地、一切時、一切生。

    作意云何?  謂心迴轉。

    觸云何?    謂三和合。    (根.塵.識)

    受云何?    謂領納。

    想云何?    謂了像。

    思云何?    謂心造作。

    欲云何?    謂於可樂事,隨彼彼行,欲有所作性。

    勝解云何?  謂於決定事,隨彼彼行,印可隨順性。

    念云何?    謂於串習事,隨彼彼行,明了記憶性。

    三摩地云何?謂於所觀察事,隨彼彼行,審慮所依心一境性。

    慧云何?    謂即於所觀察事,隨彼彼行,簡擇諸法性。

                或由如理所引,或由不如理所引,或由非如理非不如理所引。

 

 

 

 

 

 

 

 

 

 

 

 

 

 

 

 

 

 

 

 

 

 

 

 

 

 

 

 

 

Friday, May 12, 2023

手記__記憶之事

    宗鏡錄 卷第七十三

問:記憶之事?定屬何法而生?

答:大乘說能記憶法有三。

    一.自證分。能記憶見分。

    二.別境中念。能記憶曾所更事。

    三.識中種子。能不妄生自現行。

 

  《唯識疏》云:

    如不曾更境,必不能憶;如現行色曾被見分緣者,後必能憶!

 

  若不曾為相分緣者,後時必不能記憶也!

    以能緣見分,於過去時及現在世,但緣相分,不曾自緣;

    前已滅心,既過去已,今時見分有何所以.能自憶持?

 

  以於昔時不曾返緣自見分故,既許今時心心所法能自記憶。

    明:由昔時有自證分.緣於見分,證彼緣境作量果故,故今能憶。

 

字解:更=經歷。少不更事,指年紀輕,閱歷淺薄。

意解:未有相分之前,後不能憶;

      已有見分之後,必定能憶;

      已立相分,未立見分之間,或能或不能。

 

== 別境 ==

唯識家所立六位心所之一。即緣別別之境所生之五種心所。

  指欲、勝解、念、定、慧。

  此五種心所通於善、惡、無記三性及三界九地而起,

    具一切性與一切地二義,而無一切時與一切俱之二義。

    其中,雖定、慧二者為同一境轉,

    但欲、勝解、念等為別境轉,故就多分而稱為別境。

 

  依<百法問答鈔>卷一載:

  心若

    緣所樂之境時,為欲心所;

    緣決定之境時,為勝解心所;

    緣所觀之境時,為定慧二心所;

    緣所曾受之境時,則為念心所。

  以其緣別別之境而生,故稱為別境心所。

 

== 唯識四分==

瑜伽行唯識學派護法學系的理論,是指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四種識的作用。

  有情的識總共有八個,稱為八識心王。

  分是功能差別分限的意思,識的四分即是指諸識四種作用。

  相分:相,意謂被識所取、所認識對象的行相境界,所以又作所取分。

        有所緣的意涵,乃是被主體的心王所認識的對象(客體)。

  見分:即是認識、照知相分之作用。

        見,意謂識所具有能取、能見、能照、所認識對象之行相境界,所以又作能取分;

        有能緣的意涵,乃是能認識對象(客體)之主體(即諸識之能緣的作用)。

  自證分:為相分、見分所依,可親證見分,

        即有主觀性的能力,能更深一層見到(證到)原來的見分。

  證自證分:能緣、統攝自證分,證到更深一層的主觀性、認識力,

        哲學稱之為最高主觀統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