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27, 2021

瑜伽__去來實有論

瑜伽師地論__不如理作意__去來實有論

 

去來實有論者

  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若在此法者

  由不正思惟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有過去有未來其相成就,猶如現在,實有非假

 

問:何因緣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

  教如前說

    又在此法者於如來經,不如理分別故

    謂如經言一切有者,即十二處此十二處,實相是有

    又薄伽梵說「有過去業」

    又說有過去色,有未來色廣說乃至識亦如是

  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

    彼如是思

    若法自相安住,此法真實是有

      此若未來無者爾時應未受相

      此若過去無者爾時應失自相

      若如是者諸法自相應不成就

    由此道理,亦非真實,故不應理

    由是思惟,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過去未來,性相實有」  【注2

 

應審問彼:「汝何所欲去來二相,與現在相,為一?為異?」

  若言相一立三世相,不應道理

  若相異者性相實有,不應道理

 

又汝應說:「自意所欲墮三世法,為是常相?為無常相?」

  若常相者墮在三世,不應道理

  若無常相於三世中,恒是實有,不應道理

 

又今問汝隨汝意答:「

  為計未來法,來至現在世耶

  為彼死已,於此生耶

  為即住未來,為緣生現在耶

  為本無業,今有業耶

  為本相不圓滿,今相圓滿耶

  為本異相,今異相耶

  為於未來,有現在分耶?」

 

  若即「未來法來至現在」者此便有方所復與現在,應無差別復應是常,不應道理

  若言「未來死已現在生」者。

    是即未來,不生於今。現在世法,本無今生

    又未來未生,而言死沒不應道理

 

  若言「法住未來,以彼為緣生現在」者彼應是常又應本無今生,非未來法生不應道理

  若「本無業用,今有業用」是則本無今有。便有如前所說過失,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業用與彼本法為有異相,為無異相?」

    若有異相此業用相,未來無故不應道理

    若無異相本無業用,今有業用不應道理

 

  如無業用,有此過失。如是相,圓滿異相未來分相,應知亦爾

  此中差別者

    復有自性雜亂過失故不應道理

    如未來向現在如是現在往過去如其所應過失應知

      謂即如前所計,諸因緣及所說破道理。

    如是

      自相故,共相故來故死故為緣生故,業故相圓滿故,相異故未來有分故

      說「過去未來體實有」論不應道理

 

如是說已,復有難言

    若過去未來是無

      云何緣無,而有覺轉

      若言緣無,而有覺轉者云何不有違教過失?」

 

如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世間取無之覺為起耶,為不起耶?」

    若不起者能取無我兔角石女兒等覺,皆應是無此不應理

      又薄伽梵說:「我諸無諂聲聞如我所說,正修行時若有知有,若無知無」

      此不應道理

    若言起者汝意云何:此取無覺為作有行?為作無行?」

      若作有行取無之覺而作有行不應道理

      若作無行者汝何所欲。「此無行覺為緣有事轉為緣無事轉?」

        若緣有事轉者無行之覺,緣有事轉不應道理

        若緣無事轉者無緣無覺,不應道理

 

又雖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

  然於有法,密意說有有相

    於無法,密意說有無相

    所以者何若有相法能持有相若無相法能持無相是故俱名為法,俱名為有

    若異此者,「諸修行者,唯知於有,不知於無」。

      應非無間觀所知法不應道理

 

又雖說言「有過去業」

  由此業故,諸有情受,有損害受;無損害受

  此亦依彼習氣密意假說為有

    謂於諸行中曾有淨不淨業若生若滅。

      由此因緣,彼行勝異,相續而轉,是名習氣

      由此相續所攝習氣故愛不愛果生

  是故於我無過而汝不應道理。

 

復雖說言「有過去色,有未來色,有現在色,如是乃至識亦爾」者。

  此亦依三種行相密意故說謂因相、自相、果相

    依彼因相,密意說有未來

    依彼自相,密意說有現在

    依彼果相,密意說有過去

  是故無過

 

又不應說「過去未來是實有相」何以故

  應知未來有十二種相故

    一因所顯相二體未生相三待眾緣相四已生種類相五可生法相

    六不可生法相七未生雜染相八未生清淨相九應可求相十不應求相

    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當知現在亦有十二種相

    一果所顯相二體已生相三眾緣會相四已生種類相五一剎那相

    六不復生法相七現雜染相八現清淨相九可憙樂相十不可憙樂相

    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當知過去亦有十二種相

    一已度因相二已度緣相三已度果相四體已壞相五已滅種類相

    六不復生法相七靜息雜染相八靜息清淨相九應顧戀處相十不應顧戀處相

    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注2

這裡的失誤在於邏輯不通。  邏輯:若假設A不能成立,則「非A」應該成立。 

佛學有四句:有、無、即有即無、非有非無。 

所以,至少要討論: 是A  A  即是A也是非A  A也不是非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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