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孝廉,能記前身事。自言:
一世為搢紳,行多玷,六十二歲而歿。
初見冥王,待如鄉先生禮,賜坐,飲以茶。
覷冥王盞中茶色清徹,己盞中濁如膠。暗疑迷魂湯得勿此乎?
乘冥王他顧,以盞就案角瀉之,偽為盡者。
俄頃稽前生惡錄,怒命群鬼捽下,罰作馬。
即有厲鬼縶去。行至一家,門限甚高,不可逾。
方趦趄間,鬼力楚之,痛甚而蹶。
自顧,則身已在櫪下矣。但聞人曰:驪馬生駒矣,牡也。
心甚明了,但不能言。覺大餒,不得已,就牝馬求乳。
逾四五年間,體修偉。甚畏撻楚,見鞭則懼而逸。
主人騎,必覆障泥,緩轡徐徐,猶不甚苦﹔
惟奴仆圉人,不加韉裝以行,兩踝夾擊,痛徹心腑。 ㄩˋ
於是憤甚,三日不食,遂死。
至冥司,冥王查其罰限未滿,責其規避,剝其皮革,罰為犬。
意懊喪,不欲行。群鬼亂撻之,痛極而竄於野。
自念不如死,憤投絕壁,顛莫能起。
自顧,則身伏竇中,牝犬舐而腓字之,乃知身已復生於人世矣。
稍長,見便液亦知穢,然嗅之而香,但立念不食耳。
為犬經年,常忿欲死,又恐罪其規避。
而主人又豢養不肯戮。
乃故嚙主人脫股肉,主人怒,杖殺之。
冥王鞫狀,怒其狂猘,笞數百,俾作蛇。 ㄓˋ
囚於幽室,暗不見天。悶甚,緣壁而上,穴屋而出。
自視,則身伏茂草,居然蛇矣。
遂矢志不殘生類,飢吞木實。
積年余,每思自盡不可,害人而死又不可,欲求一善死之策而未得也。
一日臥草中,聞車過,遽出當路,車馳壓之,斷為兩。
冥王訝其速至,因蒲伏自剖。冥王以無罪見殺原之,准其滿限復為人,是為劉公。
公生而能言,文章書史,過輒成誦。
辛酉舉孝廉。每勸人:乘馬必厚其障泥﹔股夾之刑,勝於鞭楚也。
異史氏曰:毛角之儔,乃有王公大人在其中。
所以然者,王公大人之內,原未必無毛角者在其中也。
故賤者為善,如求花而種其樹﹔
貴者為善,如已花而培其本:
種者可大,培者可久。
不然,且將負鹽車,受羈馽,與之為馬。
不然,且將啖便液,受烹割,與之為犬。
又不然,且將披鱗介,葬鶴鸛,與之為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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