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27, 2021

瑜伽__從緣顯了論

瑜伽師地論__不如理作意__從緣顯了論

 

從緣顯了論者

  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一切諸法性本是有從眾緣顯不從緣生

  謂即因中有果論者及聲相論者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因中有果論者見諸因中先有果性從緣顯耶

答:由教及理故

  教如前說

  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

    彼如是思:「果先是有復從因生」不應道理然非不用功,為成於果

    彼復何緣而作功用豈非唯為顯了果耶

    彼作如是妄分別已立顯了論

 

應審問彼:「汝何所欲為無障緣而有障礙為有障緣耶?」

  若無障緣者無障礙緣而有障礙不應道理

  若有障緣者屬果之因何故不障同是有故不應道理

    譬如黑闇,障瓫中水,亦能障瓫

    若言障緣,亦障因者亦應顯因,俱被障故

    而言「但顯因中先有果性不顯因」者不應道理

 

復應問彼:「為有性,是障緣為果性耶?」

    若「有性是障緣」者是即有性常不顯了不應道理因亦是有何不為障

  若言「果性是障緣」者是則一法,亦因亦果

    如芽是種子,果是莖等因是即一法亦顯不顯不應道理

 

又今問汝隨汝意答。「本法與顯,為異不異?」

  若不異者法應常顯顯已復顯不應道理

  若言異者彼顯為無因耶為有因耶

    若言無因無因而顯不應道理

    若有因者果性可顯,非是因性。「以不顯因能顯於果」不應道理  【注1

  如是無障緣故,有障緣故,有相故,果相故,顯不異故,顯異故不應道理

 

  是故汝言

    「若法性無,是即無相若法性有,是即有相

      性若是無,不可顯了性若是有,方可顯了」者不應道理

 

我今當說

  雖復是有不可取相謂或有遠故,雖有而不可取

  又由四種障,因障故,而不可取

    復由極細故,而不可取

    或由散亂故,而不可取

    或由損壞故,而不可取

    或由未得彼相應故,而不可取

 

如因果顯了論不應道理當知聲相論者亦不應理

此中差別者

  外聲論師,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聲相常住,無生無滅然由宣吐,方得顯了」

  是故此論,如顯了論,非應理說

 

【注1

這裡,假設「果」與「顯」是不同的兩物。

若「果」能見,就是說「果」顯出了。所以,應該有個造成果顯出的因,姑且叫它顯因A

若「顯」功用了,這「顯」法必然有其因,姑且叫它顯因B

因為假設果與顯是不同的。顯因A與顯因B不能是同一物。

於是,當果顯現時,顯法不見得要功用。即然不功用,果不應該顯現。

所以,論說「以不顯的法,使得果顯現」,是沒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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